篡改同学高考志愿者,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2016-08-27 05:20:45)| 分类: 世态杂谈 |
继考生常升高考志愿被篡改后,山东菏泽再次曝出有考生志愿被篡改。犯罪嫌疑人陈某由于嫉妒心理,一共篡改了4名同班同学的高考志愿。
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行为太恶劣了。不管他出于什么动机篡改4名同班同学的高考志愿的行为,必须受到严惩。必须让违法者付出违法的代价。绝不能因为他年轻且又是初犯,对其网开一面。
在我国,除了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的学生,一般参加高考的高中生,年龄都在18岁上下,属于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陈某作为高中毕业生,非常清楚篡改同班同学的高考志愿的行为,将给同学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因此,其行为主观恶性强。
篡改同学报考志愿行为的恶劣在于:其行为一旦得逞,将改变无辜同学的一生命运。从以往的案例,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而篡改着者陈某因犯罪行为受益,同样会改变其一生人生观、价值观。使他坚信:“规则只是给老实人制定的,谁规矩谁倒霉。”更恶劣的是:其行为严重毒害了社会风气,如得不到严惩,将会有更多的人效仿。唯有加大打击力度,才能遏制这种恶行的蔓延。
继考生常升高考志愿被篡改后,山东菏泽再次曝出有考生志愿被篡改。犯罪嫌疑人陈某由于嫉妒心理,一共篡改了4名同班同学的高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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