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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父母的钱耍赖更是缺德

(2017-10-17 19:00:21)

欠父母的钱耍赖更是缺德

老鬼

因资金紧张,李航向父母借款用于支付买房首付,然后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和妻子名下。后李航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李航及妻子共同偿还首付款。日前,海淀法院审结此案,法院判决李航及其妻子支付借款及利息。(据1017日北京青年报)

 

我们社会里有句俗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说儿女欠了父母的债务,父母追讨起来就不是那么的“天经地义”了。可是在这里因为儿子买房交首付,借了父母的巨额钱款,不仅被追讨的父母告上法庭,法庭更予以判决:儿子、媳妇共同偿还欠款和利息。从法律角度上来说,这样的判决毫无问题。但如果从我们社会的家庭伦理和道德角度来看,父母因为儿子媳妇欠了自己的钱而不惜“经官动府”,这样的父母不仅“毫无道理”,甚至是“没有一点人性了”。

 

在我们社会还有一句话,叫“肉烂烂在锅里”。言下之意,父母和子女本是一家子,父母有养育孩子的权利,子女也有孝敬和赡养老人的职责和义务。不管是父母借钱给儿子,还是儿子借钱给老子,大家都是在一个锅里吃饭,没有必要这么较真。可现在这里父母借钱给儿子买房子,也是为了让儿子媳妇生活的更好,本来就是一种“人之常情”的“分内事”。儿子有钱就还父母,没钱就不了了之,也是一种“天经地义”的事情。怎么能这样撕破脸皮甚至“经官动府”呢?话又说回来,这么的“斤斤计较”,父母还叫父母,还拿自己的儿子媳妇当一家人吗?

 

在我们社会中,拥有这种观念的不是某一个群体,也不是一部分,而是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很多父母为了儿女不仅会倾其所有,甚至更会不惜一切。他们不仅不会让儿女们归还,更甚至压根就没有让儿女还账的概念。在一些乡村,父母省吃俭用盖起了小洋楼,准备了丰厚的彩礼为儿子娶上了媳妇。而事后却居无定所,饥寒交迫,甚至最后不得不远走他乡,靠捡拾破烂甚至讨饭为生。这样的父母没有让儿子还账的概念,而他们的儿子媳妇更没有还账给父母的心思和打算。更有很多人认为这样的下场也是一种“天经地义”,甚至是“养儿子活该落得的下场”。

 

正是因为很多人把父母无条件养活子女当成了一种“天经地义”,以至于社会上现在的“啃老”现象越来越严重,一些年轻人好逸恶劳,总是在父母面前伸手,娶妻生子买房子,将父母逼得走投无路。更多的就是向父母借钱,说是“借”钱,实际上都是有借无还。很多父母碍于情面和世俗,也羞于讨要,更难以要回。这种现象看似我们的传统习俗和道德,这实际上是一种严重的缪误。因为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父母养育子女和子女未来尽孝不仅同等重要,我们的孝道文化更是重中之重,古时候有“无后为大”,但同样有“孝感动天”。而且子女一旦忤逆不孝,就会被认为是“丧尽天良”,甚至“十恶不赦”。试想,父母耗尽毕身心血,全被子女“借去”,到头来无依无靠又讨要无门,这样的子女还能算得上有血有肉吗?

 

因此,这个案例真正的“看点”并非在媳妇也要受丈夫的连带“共同偿还”父母的债务上。而是在父母敢于打破常规将借款的儿子告上法庭,并赢得官司上。这是一个个案,但却具有很普遍的代表性。常言说:亲兄弟明算账。而作为父母和已经成人的儿女之间也应该“明算账”。父母可以“借钱”为儿女解决困难,而儿女更有义务按期归还父母的欠款。退一步说,我们借别人的钱财都必须讲究诚信,按时归还。却怎么能偏偏和自己的父母藏奸耍赖?别人需要尊重,难道父母就不需要尊重?和父母“明算账”,并“有借有还”,这不仅是一种诚信,是一种法律义务,更是对父母的一种最起码的孝道。

 

儿子向父母借款 儿媳被判共同偿还_YNET.com北青网  http://news.ynet.com/2017/10/17/571141t70.html欠父母的钱耍赖更是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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