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医院腐烂咋不见有厅长局长“引咎”?
(2016-11-19 08:16:29)多家医院腐烂咋不见有厅长局长“引咎”?
老夔
国内耗材回扣30%,进口耗材回扣25%……近期,河南查处多起从医疗设备试剂、耗材上非法获利的案件。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药品零差价实施,以及社会越来越关注药品腐败,一些医院和医生变换手法,从试剂、耗材上攫取利益,手段更为隐蔽。这类贪污腐败案件通常历时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牵涉人员众多。(据11月18日北京晨报)
语气说着还是一种腐败,不如说是“腐烂”更贴切。因为在这里许多医院已不能用腐败一词的称谓了,这里的人们从上到下,一查一窝,有权力的靠权力,有技术的凭技术,有条件的腐败,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捞钱。没有廉耻,毫无监管,甚至从里到外,从根到梢都已经完全腐烂了。就像一堆臭肉,腐烂的已经收拾,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用腐败、窝案,不都是有点轻描淡写了吗?
如果说是局部或极个别的腐败现象,现在看来还能被视为一种正常,不管是领导,当时单位,还都可以一切照旧,腐败的问题还不至于影响到医院及各级领导的正常工作,特别是主管各级医疗卫生医疗行业的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们还完全可以优哉游哉。开开会,发发文件,“举一反三”就可以了。
但是,现在的问题却是,腐败不仅大面积的爆发,在一切城市更已成燎原之势。而如果说一些局部的、极个别的腐败现象产生,还与医院主要领导,特别是与各级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不大,也许还能说得过去。可是,现在对于医疗部门的厅长局长们来说,腐败不仅意识四面楚歌,更已经烧到自己的屁股了,难道还能置之度外吗?
然而我们看到,在查处的这些案件中,该判断判了,该处理的处理了,一切进展的似乎都很顺利,各级行政部门好像也没有“护犊子”。事情似乎可以划上句好了。但是且慢。这里的医院和医疗部门腐败已经到了腐烂的地步。收受回扣、贿赂更已经是肆无忌惮,甚至已经形成了办公开的“潜规则”。难道都是这些医院、科室的“独立战斗”?都与行政主管部门无关?话又说回来,即使无关,各级行政部门有没有监管不力,甚至失察渎职的现象?既然法律已经先行,我们的党纪政纪也该跟上了。怎么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没有看到一位局长、厅长、县长、市长及省长为这件事情引咎?
难道说腐败现象这么严重,行政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们都无咎可引?按照国家公务员引咎辞职条例,类似这种系统内大面积腐败现象,主管领导们不仅完全应该“引咎辞职”,更是必须和肯定的。下属腐败,只有烧到一些主管部门领导的屁股,这些人才能真正的吸取教训,增长记性。而如此不管下属单位腐败还是腐烂,是纪律处分还是绳之以法,局长、厅长们照样平安无事,如何能让这些行政官员引以为戒?又怎能堵住天下人的悠悠之口?
http://news.sohu.com/20161118/n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