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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公路”红绿灯需要多少生命才能促成?

(2016-07-05 06:21:00)

“夺命公路”红绿灯需要多少生命才能促成?

朱少华

 

283省道从沧州市往东延伸,先后穿过沧县旧州镇北关村、东关村、强庄子村。据了解,北关桥至强庄子桥近5公里的路段近11年来,已夺去东关村等三个村近50人的生命。当地沧县交警大队透露,从2011年至今,仅北关桥至东关大桥之间的路段,就有19人被撞身亡。对此,有沧县政协委员连续两年在两会期间提交提案,建议该路段增设减速带或者红绿灯。当地交管部门回复称县里无权在省道上设置红绿灯,需通过沧州市请示河北省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安装。(据74日京华时报)

 

这不过是一种常识。如果把公路比喻成车辆来往穿梭的河流的话,那么红绿灯和设置的人行横道无疑就是“过河”的桥梁。而没有桥梁强行过河肯定会被淹死人的。由此而言,修好了公路就必须安装红绿灯,必须设置人行横道。但没想到这一常识性的问题,在这里却久拖不决。11年过去了,50多条生命在这里被夺走了,而红绿灯、人行横道还处在报告里、公文上。这到底是老百姓的生命太廉价,还是设置几处红绿灯、人行横道太困难?这些人命关天的事情到底需要多少老百姓的生命才能促成?

 

当地政府部门说的也许有理,县里无权在省道上设置红绿灯,需通过沧州市请示河北省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安装。话句话说如果没有经过省里批准,“擅自安装可能会遭来处分,甚至可能会不利于某些官员的“前途和命运”。为了稳妥起见,不管死多少人,也只有等待批准了。话再讲的深入一点,因为他们已经向上级提出了申请,再死人就已经不是他们的责任了。假如这个申请永远批复不下来,这里也只有永远死人了。

 

这话听起来很糙,但是话糙理不糙。很多问题必须经过上级批准才能实施,但是如果针对救命的问题也要等上级批复过才能施救,甚至没有批准只能眼睁睁看着再死人,那就不是在尊守纪律和规定,而是一种极端的懒惰和愚蠢。这个事情正是如此。这是常识,更是危机到群众的生命安全。也就是说不管上级批准与否,这里的红绿灯和人行横道都是必须要设置的。而上级的批复不过是走一个程序。更况且在我们执行上级指令时还有一个特别的做法,叫“特事特办”。难道50多条鲜活的生命被夺去还够不上“特事特办”吗?

 

这里的公路之所以11年来没人过问,死了50多人也换不来红路灯和人行横道,甚至这种现象还不知道要持续到那一天,如果把原因全部归结到“省力未批复”不过是掩耳盗铃而已。而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一种对民生态度的极端冷漠,对老百姓生命的极端漠视。就像在一些地方,一条路群众呼吁多年未能修建,而就因为前面埋了一个官员家的新坟墓,公路也在一夜之间建好了。换句话说,假如有官员们每天上下班都要穿过这条公路,甚至官员的亲戚接送孩子都要经过这里,他们还能心安理得的一拖再拖吗?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是这里的红绿灯、人行横道必须省里批准才能实施,而是无关他们切身的利益,事情已被某些人“高高挂起”了。

http://news.sohu.com/20160704/n4575613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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