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广告看疗效 有疗效也要坐大牢?
(2013-05-22 21:02:02)不看广告看疗效 有疗效也要坐大牢?
朱少华
4月8日,在经历了漫长的煎熬之后,倪海清等来了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倪海清因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对于倪海清和他的辩护律师黄振兴而言,这是一个意外的从重量刑结果。(据5月21日中国经济周刊)
大千世界总有一些事情让人拍案惊奇。对于一个病人来说,医生是什么学历不重要,药品是哪里生产的也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医生医术高明,药品药到病除。小品明星赵本山也说过,不看广告看疗效。但是对照这起案件却要让人大跌眼镜了。这位倪海清老先生不是什么专家教授,连正式的医师都很难称得上。但是他却凭着别人传来的祖传秘方和自己多年江湖郎中的经验,研制成了抗癌药品,更成功治愈了数百病例。但是现在却因为药品没有合法的批文而身陷囹圄。更可能要在狱中了结余生了。
尽管我们承认对照相关法律条文,倪海清在其研制的中草药片剂,并无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管理部门批准文号,在法律意义上,甚至这的确是“假药”。但是这种“假药”和市面上流通的制售假冒药品却有质的不同。缺少的就是“户口”和“准生证”。就像一个所谓的“黑孩子”一样,你可以认定他不合法,但你不可能说他是“假孩子”或“不是孩子”,甚至还要剥夺他成长甚至存活的权利,因为这个“既成事实”是谁也无法否认的。
但是在这里公检法部门却异常的严肃。患者们对这种药品望眼欲穿,甚至有可能因此而早早的告别人世。但警方却丝毫不予理睬。相关部门更是答复:相信科学,耐心等待司法判决。已经起到明显效果的癌症患者们纷纷要求为倪海清求情或作证,但法庭却以病人的疗效与本案无关为由拒绝了申请。奇怪的是在量刑判决时,却出现了曾接受过倪海清治疗的两位病人的死亡证明。更让人费解的是这两人的死因与倪海清的中草药之间是否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也没有进行任何可以服人说明。
在我们向老百姓宣讲法律的作用和意义时,总是会说,法律保护人民,严惩犯罪,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的。而在这里不仅呕心沥血研制抗癌药品的倪海清被严惩了,连那些病情刚刚有了好转,对生命又有了希望的癌症患者们也受到严惩,甚至是致命的打击了。法不容情,法律更需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执行。但像这样明显的存在着荒谬,不仅僵化的执行,更甚至故意要将“荒谬进行到底”。这不是严肃执法,而是对法律的曲解甚至是亵渎。
治病不看广告看疗效,现在却是有了疗效还要坐大牢。如此判决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扼杀了人才,更让许多重新燃起希望的人又陷入绝望了。神圣的法律被执行到这种地步,不知道这是社会的悲哀还是法律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