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馋猫”为何也能枕着“鲜鱼”睡?
(2013-01-02 06: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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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朱少华
昨天是2012年的最后一天,天气寒冷。昨夜,交警支队在全市设置了18个岗点,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据统计,截至昨夜21时30分,所有岗点并未发现有司机存在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据1月1日珠江晚报)
按照我们的生活习惯,昨天也算是新年的“除夕”。一般家庭也都合家团圆、举杯共饮。这对于某些嗜酒如命的“醉猫”来说可是难得的一次喝酒机会了。最近几年每到这一天晚上,只要交警出勤,“醉猫”都是一抓一大把。不仅是这一天晚上,只要交警查醉驾,也总是“醉猫”最初新闻的时候。记得某次交警询问一位醉驾者,明明知道醉驾容易出事,你们出车就不能不喝酒吗?哪知“醉猫”叹口气说:“馋猫哪能枕着鲜鱼睡?”这话的意思分明是说,对于酒鬼司机来说,与酒的关系就是馋猫和鲜鱼,要让馋猫枕着鲜鱼而不吃鱼谈何容易?更何况这一切完全要凭自觉。
但是目前来看,“馋猫”还真经住了“鲜鱼”的诱惑。这么一个难得的喝酒日子,庞大的珠海各种车辆的司机何止千万。而在这样的日子里,交警们多处设卡拉网式的检查,竟然没发现一个“醉猫”,这样的情景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但是,如果让我们仔细分析一下,这样的反常现象却是再正常不过了。因为现在有一项法规几乎路人皆知,那就是交警在执勤过程中一旦查出酒驾或是醉驾,毫不含糊,立刻就是拘留。更要命的这项法规毫无人情可言,不管你是官员还是明星,统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这就像一把利剑悬在司机的头顶,谁不服气尽管一试。谁说酒鬼们酒醉心里迷?账算得精明着呢!如果贪酒一旦被查出,“号子里”蹲上半个月,丢人显眼吃苦受罪不说,不仅不能挣钱还要花上大把的钱。如果要是出租车或单位的司机,更有可能丢掉饭碗。为了过点酒瘾就要冒这么大的风险,谁还敢喝酒,除非脑子进水了。
一位评论家曾经说,醉驾入刑不仅是近年来执行的最好的法律,也是作用最大社会反响最好的一项法律法规。惩治司机中的醉猫醉鬼也是我们社会上的疑难杂症,但就是这一个醉驾入刑给治住了,而且干净利落。由此想到了许多社会问题,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不断,城市里文明卫生问题久治不愈,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张贴小广告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抓了,但效果总是反反复复,一些人更是屡教不改。这些问题之所以屡禁不绝,有些人之所以不长记性,就是因为违法违纪的风险太小了,甚至微不足道。而从事这种勾当的收益有太大了。人们都清楚,越是“风险小、获益大”生意越是能做,而反之,“风险大获益小”的买卖傻子才会干。正因如此,“馋猫”也能枕着“鲜鱼”睡。为什么司机们哪怕酒瘾再大,也不会喝酒了。因为太“划不来”。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一些城市不文明现象却杜绝不了。也正是因为“风险小,很划算”。
因此,元旦抓不到“醉猫”虽是一件小事,这里面却能透出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反思,更值得我们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