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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里的花朵你“采不起”

(2012-09-13 07: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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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镇政府里的花朵你“采不起”

朱少华

近日,山东省沾化泊头镇女子张某因在镇政府摘花,被罚款千元。随后另有两名女子在政府摘花被罚后向政府讨要说法,政府办公人员认为此事由张某挑唆,将其所在片区水电全停。张某在向镇政府人员解释时,遭到党委副书记刘文合殴打。(据9月12日大众网)

 

多年前有一首流行歌曲: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而套在这里,不仅是不要采,不能采和不敢采,更是一般老百姓“采不起”的。女人爱美爱花也是天性。从照片上可以看出,这个镇政府院内花草并不是多么规范,那几棵惹事的月季花更是杂乱无章,倒是几朵花朵开得还算娇艳,按说农妇经过这里经不起花朵的诱惑,摘下一朵孤芳自赏也是常情。镇政府领导或管理人员看见训斥几句甚至要对其进行一定的处罚,也是可以理解甚至是必要的。但万没想到农妇的这一行为不像是“过错”,倒像是犯下了弥天大罪似的。严厉训斥过后,一张嘴:罚款一千。

 

因为一朵小小的月季花就被罚款一千元,这可谓创下了“史上最牛的罚款”了。不管大事小事,政府如果处罚群众,都应该有相应的规定和依据,有一个起码的标准。而这个摘一朵花朵罚款一千元,按照的是什么样的规定?哪家的标准?面对如此的“天价罚款”,农妇当然有怨言,不服气。但我们的镇政府当然有的是办法降服她。不交罚款,不仅停了她家的电,连周边商铺一起停。也就是硬生生的把她推到了周围群众的对立面,让群众逼使她不得不乖乖的缴纳罚款。政府用这样几乎是“下三滥”的手段对付群众,这不仅有违政府的道德伦理,更是难登大雅之堂的一种卑鄙行径。

 

这件事情最终之所以演化成政府官员对瘦弱的农妇大打出手,也就是至始至终政府官员都有把自己当成一个有起码行为规范的政府公务员来看,而是把社会当成了江湖,更是用江湖手段来处理群众事务了。一个农妇竟敢偷摘政府院内的花朵,这是多么的大不敬?而在问题处理后,竟然还敢蛊惑别人不服政府的罚款,跑到政府的大门口和政府干部评理,这更是可忍孰不可忍了。可以看出,这位官员竟然不顾对方是一个柔弱女子,又带着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在身边,对其拳打脚踢,直至打倒在地。其行为不仅有违道德,更丧失了最起码的人性。

 

不管是农妇还是镇长书记,其地位不尽的平等的,人格和尊严更没有任何偏差。农妇偷摘了政府院内的花朵,按章按法甚至更严肃的处理,都应该是合理合法的。但这里都必须建立在相互尊重,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如此这么毫无依据的施以重罚,并利用公共权力甚至不惜激化群众矛盾,要挟群众缴纳罚款,这实际上已经不是一种政府行为了,而是在滥用职权,滥施淫威。因为一朵花,政府官员就对一个牵着孩子的妇女大打出手,这不仅是对妇女人格和尊严的侮辱,更让当地的政府形象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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