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希望大火天天烧起来
(2012-05-29 0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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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朱少华
4月2日,重庆合川区草街街道龙潭村发生森林火灾。据举报者称,该街道办对参与灭火的干部每人一天补贴700元。该街道办分管农业的副主任承认民兵确实要发放补贴,党工委书记则称此事属造谣。5月25日,该街道办书记、主任被免,但仍以其他身份主持工作。(据5月28日工人日报)
火灾各地都会发生,只要看到失火不管认识不认识的人都会伸出手来帮忙救火,所谓水火无情,这不仅是我们中国人的一种美德和习俗,更已形成一种文化了。如果有人参与救火后,还索要报酬,不仅会被耻笑,更会被人指脊梁骨的。但是,什么事情一到了公务员这里似乎就变味了。辖区山林发生火灾,作为当地街道办的干部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救火,这是义务更是一种职责。火灾扑灭召开会议予以表彰,给予精神上的鼓励也是完全应当的。但是这里却完全当成加班甚至捞外快了。凡是参与救火的人,上午200元、下午200元、晚上300元,一天“加班救火”就是七百元。如此慷慨,相信街道办所有人员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要是大火天天烧起来多好。
不可否认,现在是市场经济,劳动力是要按价值计算的。但是如果要切入到抢险救灾、救命救火中就决然不同了。因为这已经不是单纯的任务和职责了,更有很大的道德因素,是一种“义”。在这些事情面前只要是一个正常的人都应该“天经地义”的挺身而出,积极投入施救。相反,如果冷漠视之,甚至在这个时候还想到获利,这不仅是失德失义,更有伤一个人的最起码的品格的。但是,这样极其反常的事情经恰恰出在一大群公务员身上。为了能名正言顺的发放补贴,街道办竟然不惜巧立名目,用交通费、生活费、买水等开销如实报销予以发放“救火补贴”,还以各种名义(车船票、餐票、差旅票等)给每人报销4000元。这不仅是道德的沦丧,更是在公然瓜分甚至贪污公有资产。
更让人费解的是问题曝光了,调查处理了。但不仅发放过的“救火补贴”发了就发了,没有追缴。连已经免职的街道办书记、主任还分别以副书记、副主任的身份主持工作。从调查处理这么暧昧的态度来看,虽然公众认为他们的这种行为是荒唐可鄙的。但在上级部门看来这些似乎并不足为奇,更甚至从内心里已经认可他们的做法。而所谓的调查处理免职等不过是迫于舆论压力不得已而为之的。
大火烧起来,国家损失了300多亩森林,而这些公务员们却因此得到了数千元的“救火补贴”,领导们虽然受到了处理也是有惊无险。如此看来大火真该天天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