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个“托” 到昆明文明委领钱去
(2012-05-20 06: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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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朱少华
大昆明出台了一种新政策,市文明办近日公开承诺,市民因搀扶摔倒老人被讹,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昆明市文明办申请爱心专项基金进行埋单。后面还有细节,如果老人确被他人所撞,只要不是故意,撞人者能留下来扶持的行为,本身已经体现了敢于担当的精神。为了弘扬这种精神,我们不会向生活困难的撞人者追偿;如果老人确系讹诈施救者,我们会先了解老人为何要讹诈?如果是因老人家庭困难,担心受伤后治疗不起而一时糊涂,我们会协调民政部门帮助老人解决治疗问题。(据5月19日南方都市报)
昆明是个很浪漫的城市,而这项政策比城市更加的浪漫。现在市民出门一个相当危险的行为就是“扶老携幼”。“携幼”还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而“扶老”几乎已经成了一道讹人的风景了。遭遇老人倒在地上,不扶一把良心和道德上过不去,而扶吧没准就会被倒打一耙,一声感谢没听见,还要打掉牙往肚里咽给人家出医疗费。不出吧,一怕“受害人”没完没了的纠缠,二怕对簿公堂。没有证据,更会“冤沉海底”。于是很多人都“学乖了”。大街上走路目不斜视,装聋作哑,甭管什么人摔倒全当没看见,眼不见心也不烦了。
于是,大昆明就出台了这样的政策,从这个新政可以看出,不管是你撞了人家,还是人家撞了你,看到有人摔倒你就尽情的扶吧。好心扶过了被“讹”,放心,有文明委替你买单。就是你撞倒的,过后来个死不承认,还是文明委替你买单。老人哪怕自己摔倒的,谁也“讹”不上。放心,文明委会协调民政部门帮助老人解决治疗问题。这就像社会传递了一个信息,不管怎么样,只要灵活掌握,都会有文明委掏钱。而老人更放心了,能“讹”到人,当然有钱赚。“讹”不到人有文明委在,自己也不会亏本。对有些想发财的老人来说,原来仅靠自己死缠滥打多少还会有点风险,现在却是旱涝保收一点不会吃亏了。
昆明这样的新政用心良苦可以理解,但如此用金钱来填补讹人者的胃口,却让人看不懂了。既然能够知道有些人在倒打一耙,诬陷好人,就应该查清事实予以严惩,也只有这样才能遏制这种社会不良风气,形成威慑力。而现在这样,让一些人“讹”到“讹”不到人,文明委统统买单,这不仅会促进一些人的贪婪心理,更是拿纳税人的资金不负责任。如果这样的事实能够形成,那么一些人完全可以自己雇上一个“托”,我倒地不起,让“托”拼命搀扶,过后再争个天昏地暗,没有人证物证,就到文明委领钱去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