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手术刀 一手持钢叉 是医院还是“白虎堂”?
(2012-03-11 05: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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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朱少华
上月,东莞市政府出台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表示,“医院保卫室可适当配备短棍、长棍(可制成鱼叉状)、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以及防刺背心等,以供危急情况下使用”。此外,医院还可设立警务室,由辖区派出所派驻民警协助调处医患矛盾纠纷。(据3月10日成都晚报)
这样一套装备长棍钢叉,远能攻,近能砸,防刺背心更能抵挡刀枪袭击,实在不行还有催泪瓦斯,整套装备可谓远攻近守,冷热结合。也几乎是武装到牙齿了。如此装备配备在医院里,这也就给人们勾画出这样一种医生形象:全副武装之下,医生一手拿着铮亮的手术刀,另一只手更握着寒光闪闪的钢叉。如果眼中再冒着杀气,估计患者没有黑旋风的胆子是不敢进来了。这到底是医院,还是把八十万禁军教头逼上梁山的“白虎节堂”?
东莞市近几年来“医闹”现象很严重,医患关系很紧张。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事实。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每一次“医闹”的行为,都不仅仅是患者家属的无理取闹,是在故意的敲诈勒索。其能力都有医院或大或小的责任。退一万步讲,即使这些“医闹”纯属不法分子所为,也应该有司法部门出面,按章按法的予以调停处理,合理的权益予以维护,不法分子受到惩罚,这更是我们政府一直以来主张的,更该是我们法治社会里唯一正确的处理方法。
而现在这条路似乎不要走了。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政府给医院配备了这样的攻击性武器用以很清楚,对于医闹的行为,就要实行以暴制暴,毫不客气。
但是,这样的“攻击性”是明显有违法律的。即便是政府部门也没有为部门和下属单位违法配备进攻性武器的权力。而更让人担心的是,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动起手来,刀棍无眼,如果因此导致受伤甚至死亡案件,政府或医院一方就能完全不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们常说矛盾宜解不宜结。医闹纠纷里面的问题错中复杂,要解决医闹,化解矛盾,只有依靠法律,更是唯有依靠法律。而政府配备攻击性武器的做法不仅对解决医闹,化解矛盾无益,更会让矛盾积聚、激化、以致恶化。演化成更严重的社会问题。把医院变成“白虎堂”了,也许没有人敢闹了。但不要忘了因此造就出的“逼上梁山”的林教头,可比医闹问题严重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