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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一头驯化良好的“妖魔”吗?

(2011-11-27 2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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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见过一头驯化良好的“妖魔”吗?

一株

11月26日,广州市进行2011年公开选拨市直机关副局级领导干部笔试。城管局副局长岗位的考题主要针对执法中法律法规出题,也涉及如何应对城管网络形象妖魔化,如何塑造良好城管形象等问题。(据11月27日北京晨报)

 

凭心而论,城管在我们的社会中形象确实不堪一提,从最近几年见诸报端的一些新闻中可以看出,城管队员造的孽可谓“罄竹难书”。只要是小商小贩,老弱病残者打过,将要临产的孕妇踢过,在暑期里摆地摊的大学生凑过,及时利用星期天为母亲照看摊点的未成年的孩子也照打不误。当然为了“执法”,城管付出的代价也是惊人的。一些商贩也常常“暴力抗法”把城管队员痛扁过。有的城管车辆被愤怒的市民打过砸过,甚至掀了个四脚朝天。更有的被“暴力抗法者”夺去了生命。

 

为了改变城管的“妖魔化”形象,有城市规定要执法“人性化”,只能驱,不能追。只能赶,不要罚。更有的城市索性组织起了一支清一色的美女城管,名为以柔克刚,实为对市民大施美人计。总之,能用的招术城管部门几乎都用了,各领风骚也有三五天,也受到好评,甚至也让城管的形象有所改变了。可这种费劲劳神的办法总是没有拳脚棍棒来的省事和痛快,更无法形成蝴蝶效应,于是种种改革和尝试最后都回到了原点。为了让城管更具“战斗力”和“防护性”,某地动用了血本将城管队员武装到了牙齿。一番装扮走将出来,不是老百姓妖魔化他们,而是他们确已有点“怪兽”的气派了。

 

也可以说,城市按照现行的管理办法,不是社会妖魔化了城管,而是城市自身已经把城管妖魔化了。城市一面要求城管不惜一切维护市容市貌,一有“风吹草动”就先拿城管开刀。为了“配合”城市的“文明”和“创建”,城管就必须实行“秋风扫落叶”一样的执法方式。而一旦出了事故,城市有自知理亏,又想堵住市民们的嘴,又想推脱责任逃脱干系。以至于“丢卒保车”把问题和罪过全推在了城管身上。这也就是城管一出事就是临时工的问题根源。城市本身就是一个怪胎,儿出生过后又一直在城市的夹缝中生存,在尴尬的环境中摔打,更经过城市的“精心培养”“热情造就”,他们本身就已经是,甚至只能是为非作歹失去理性的“怪兽”了,而所谓的社会“妖魔化”不过是是一种更形象化的比喻而已。

 

因此,如何对应城管形象妖魔化的问题根本不是靠“耍嘴皮子”能够解决的。而是城市管理机制的问题。香港没城管,日本、新加坡没城管,西方及欧洲等城市更没有城管一说,属于我们城管承担的这部分职责不是警察分担,就是社会团体和志愿者主动提供服务。可事实上这些城市和地区的城市文明和管理水平要比我们高级许多更先进许多。因此,现在有必要进行一种更深层次的思考,既然这个机构现在已经成了“妖魔”,我们还有必要去驯化一头“妖魔”吗?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能不能和国际接一下轨?也让警察和社会志愿者们分担开来。看看城市没有了城管天会不会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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