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到底“多少钱一斤”?
(2011-07-03 18:09:48)
标签:
杂谈 |
“态度”到底“多少钱一斤”?
老鬼
2009年5月16日,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19岁少女王家飞与3岁的弟弟王家红被村民李昌奎残忍杀害。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处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却认为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终审判决。(据7月3日中国网)
虽然现在法律不会像古代律法“杀人偿命”那么简单了,但不可否认,“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仍然是现代法律应该遵守的一个准则。因为杀人的原因有多种多样,有些不用偿命,当年的邓玉娇杀人不仅没有负刑事责任,还博得了社会的广泛反同情。这就是一个性质和影响问题。
而这起连杀两人不偿命的法律判决就让人看不懂了。李昌奎因为一点琐事不仅连杀王家飞姐弟两条人命,而且还在行凶前暴力强奸了王家飞,更在杀人之后畏罪潜逃。在地方法院的判决书上用了三个“特别”两个“极”可谓恰如其分,“手段特别凶残、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李昌奎的犯罪行为用“十恶不赦”来形容也毫不为过。但是在人们看来是“必死无疑”的李昌奎现在竟然与死神擦肩而过,而且还是“终审判决”。
在这个终审判决书里李昌奎免死的原因尤为刺眼,那就是其“自首,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而这些原因其实就是归于一条:态度好。李昌奎虽然逃离了发最现场,但警方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将李昌奎绳之以法也就是时间问题。而在这种情况下,李昌奎投案了,也可以说这个投案不过是其走投无路后的唯一选择,也更本不存在什么“态度好”的问题。而李昌奎归案后,除了老老实实认罪更没有第二条路可走。而所谓的“悔罪态度好”更是可笑,一念之差小命都可能玩完,当事人能不后悔吗?这些“态度好”都不过是一种无奈,是一种特殊环境下的唯一选择,现在却成了高级法院“免死”的理由,这不仅可悲,更是荒唐。
一个“态度好”竟然敌得过““手段特别凶残、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如果这样的凶残犯罪,这样的恶劣影响也能够应为“态度好”而免死,真不知道还有什么样的刑事犯罪能够达的到“死刑,立即执行”的?我们的法律主张“慎用死刑并立即执行”,这本来是为了彰显法律的更神圣、更威严、更人性。死刑要慎用,但当用不用不仅有损于法律的神圣和威严,更是不人性的。一个“态度好”竟压偏了法律的天平,这个“态度”到底“多少钱一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