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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怎么成了银行“不可理喻”的“王牌”了?

(2011-06-07 06:12:06)
标签:

杂谈

  法律怎么成了银行“不可理喻”的“王牌”了?

朱少华

昨日下午,下岗女工杜女士到南京市中央门一银行取款时,存折上仅有的3000元钱全部取出后,结果银行一下就多给了2.7万元现钞。别处购物付款发现银行多给钱后,担心会出问题的杜女士随即报警求助,然而杜女士在警察陪同下赶到银行退款时,却遭遇了意外一幕,银行不仅拒收这笔市民主动退款,反而将杜女士一行赶出了银行。面对赶到的记者,杜女士表示:“我是真的没有想到退还现金还有这么难!”(据6月6日扬子晚报)

 

见过牛气霸道的,但没有见过这么牛气霸道的。别说是工作失误造成了多付款,就是遗失了物品被人拾到送上门来,也因该报以衷心的感谢。这是人之常情更是一个行业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但是现在真让公众开眼了。银行多付了顾客2.7万的现金,人家再一再二再三的送上门来,不是冷若冰霜轰出大门,就是一句话也不愿多讲干脆不理不睬。与其说这是一种傲慢和霸道,不如说是不可理喻。因为这样的事情别说是对一家正规国家金融单位,就是那种为非作歹甚至蛮横无理的“黑社会老大”估计也干不出来。但是现在我们的银行做出来了,甚至做的还有点“理直气壮”。

 

自从许霆案件发生后,人们到银行办事都不得不小心翼翼。因为不管是自动取款机还是柜台,银行不管是少给钱了还是吐假钱了,都会“离开柜台,概不认账”。而一旦自动取款机多吐钱了或银行小姐多付款了。自有警察出面十万火急的追讨。别说银行“要认账”,就是顾客送还晚了都有可能要吃官司。而现在杜女士就撞到了这样的“倒霉事”。她之所以这么担惊受怕心急火燎的执意归还,就是怕这笔款放在身边会夜长梦多,到时候不明不白有口难辩。而银行之所以这么“不可理喻”,说白了那就是他们不怕你杜女士不归还,因为在他们眼里不管自己什么样的态度,顾客还款都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而且是毫无条件的。

 

银行因为工作失误多付给了顾客现金,顾客应该归还,这是一种美德和道义。而法律规定储户有不当得利行为的应有及时归还义务,不归还属于犯罪,这也是为了保护银行的利益,更是为了促使顾客义务归还的自觉性,但是现在这样的法律却被银行当成不讲公德和道义,傲慢霸道甚至不可理喻的“王牌”了。明明是自己工作上的失误,顾客为了挽回银行的损失,多次上门还款,不仅得不到起码的尊重,甚至还被轰了出去。如此行为岂不让顾客寒心?一声“谢谢”都如此之难,我们的银行是把顾客当“上帝”还是已经把自己当成“老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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