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案犯“临终一曝”应给社会一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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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案犯“临终一曝”应给社会一个明白
朱少华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区委书记傅清、区长习东森当日被免职。抚州市市委常委、宜黄县县委书记李智富调任临川区区委书记,临川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方百春代理区长职务。(据6月5日京华时报)
尽管新闻中并没有说明这个区的党政主要领导人双双被免职的原因,但人们都应该能想到他们的免职和这里一周前发生的震惊全国的爆炸案不无关系。就在5月26日上午,抚州市检察院、临川区行政楼、临川区行政楼东边广场先后发生三起爆炸,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钱
明奇在爆炸中当场死亡。更吊诡的是在嫌疑人钱明奇在实施爆炸行为时临终还有一曝:“江西抚州市临川区原纪委书记习东森(现任区长)在2002年5月借修建京福高速公路之名,擅自降低补偿标(准),克扣征地拆迁款约计1000余万元以奖金私分,给我造成损失200余万元。”
也许我们不该完全相信一位犯下滔天罪行的爆炸案嫌疑人的话。但有一点必须实事求是的承认,那就是钱明奇如果不是对社会怀着无比的仇恨和绝望,是绝不可能用生命作赌注时事报站犯罪的。而到底是什么事情让钱明奇心中产生这么大的怨气而有这么绝望?无疑就是这个“临终一曝”了。也许钱明奇所说的“给我造成损失200余万元”有些夸大,但作为一个马上将要“宁为玉碎”的爆炸案主角来说,他没有说谎的必要,更不会为了一个谎言儿浑身碎骨的。
正因如此,爆炸案的硝烟散尽,现在相关部门该查实一下这“临终一曝”的真伪了。如果没有“擅自降低补偿标(准),克扣征地拆迁款约计1000余万元以奖金私分,给我造成损失200余万元”。就完全形不成这样一起惊天的案件。就不会为国家造成这么大的损失,也就不至于让另外两条生命为钱明奇“殉葬”。从这个意义上说,这起爆炸案是钱明奇所为,但同样有两位党政官员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现在必须把这件事调查个清清楚楚,既是让社会明明白白,也是对那两条无辜葬送者最好的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