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瓶“六月禁产九月禁售”咋看咋别扭
(2011-05-31 19: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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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毒奶瓶“六月禁产九月禁售”咋看咋别扭
朱少华
含双酚A奶瓶即将走到尽头。日前,包括卫生部在内地六部委发出通知,从6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而从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据5月31日新京报)
据媒体报道,双酚A是一种聚碳酸酯、环氧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的原料,这些高分子材料被广泛用于生产化工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如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等。此前欧盟经过分析得出结论,认为双酚A在加热时能析出到食物和饮料当中,可能扰乱人体代谢过程,对婴儿发育、免疫力都有影响,严重的甚至致癌。因此欧盟从今年3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双酚A的塑料奶瓶,6月起禁止任何双酚A塑料奶瓶进口到成员国。也就是说这个双酚A塑料奶瓶已经定性为毒奶瓶。而我们国家同样禁产禁售更也有自己的鉴定结果。
但是让人不解的是既然明明知道这种奶瓶有毒,就应该立即禁产禁售。因为有此类产品流入一天,就会给社会多增加一分安全隐患。可现在却出来个“六月禁产,九月禁售”。这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奶瓶有毒不准生产,要生产就是非法的了。但不准生产制造却能再合法销售三个月。这三个月又会影响到多少人?换句话说,如果这三个月内给消费者带来危害,是商家买单还是国家赔偿?我们注意到欧盟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也有个三个月的时间差,这大概也是我们的“依据”。但是欧盟是一个组织,它在向成员国发布指令时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而我们是一个高度统一的国家,难道禁止一个产品销售还要给其三个月的“预备期”?
在食品的监管方面,政府部门不仅始终比网友和社会慢一拍,而在处理一些问题时也总显得含含糊糊。什么事情都可以姑息和迁就,唯有这关系到老百姓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的问题不能马马虎虎,更何况这奶瓶的问题牵扯到我们的孩子。禁止生产过后还让其商家合法销售三个月,不用说这能减少企业和商家大量的经济损失,可是这却是拿流入社会的大量安全隐患为代价换来的,企业和商家减少了损失,而社会和群众就可能为此蒙受更大的损失,而且可能不仅是经济的,更是健康和生命。因此,这个毒奶瓶“六月禁产九月禁售”的规定咋看咋别扭。人们常说,不知者不怪罪。但是我们现在不仅知道了,而且非常的明白。但即使这样却还让老百姓“考验”三个月,这不仅愚蠢,更是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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