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管右手的“督察队”其实是“叶公好龙”
(2011-05-17 19: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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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左手管右手的“督察队”其实是“叶公好龙”
朱少华
在今后的城管执法中,遵义市城管局将组建督察队,每天上街对城管队员进行纠风督察,一经发现城管队员粗暴执法等违纪违规行为,马上制止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此外,该局还为城管队员配备集录音、摄像为一体的执法取证仪,全程录取每一次执法过程。(据5月17日贵州都市报)
处看到这样的新闻标题都会感到眼前一亮,谁都知道现在城管执法队员们的形象不佳。如果专门有一支督察队,时刻监督着城管人员执法,一发现有粗暴执法、打骂商贩等不当行为马上就能出面制止,并及时对违章违纪甚至执法犯法的城管队员进行惩处,这样的督察队也不失一项英明的举措。但在仔细一看不觉得心里凉了半截。原来这个所谓的督察队并不是来自于社会第三方,更不是政府其他监督部门,而还是来自于城管局,这个督察队和城管队员不过是一个“婆婆”下的两个部门,其实还是一家子。一家子督察一家子,也好比左手督察右手,这能督察出什么?又有多大的社会公信力?可想而知。
我们经常看到,在城管队员与社会发生矛盾和纠纷的时候,有些是城管队员个人所为,而许多时候城管队员基本上都是“受命所为”,更有的甚至是在城管部门的领导之下采取的行动。在问题发生后,城管部门也不是有意袒护,就是不了了之。也可以说,一些城管队员之所以这么为所欲为甚至无法无天,其本身就是在城管部门领导的姑息甚至纵容下形成的。而城管队伍之所以有今天的形象不佳,与城管部门的领导有直接的关系。而让这个城管部门直接控制之下的督察队“督察”城管队员,无疑又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查自纠”,不仅起不到是某作用,甚至更会让城管队员们感到有恃无恐,甚至会让粗暴执法、执法犯法的行为愈演愈烈。
我们的城管执法队员现在并不是缺乏监督,而是很多地方城管队员拒绝监督,甚至一看到有群众监督就恼羞成怒打击报复。而这样一个“御属”的督察队更缺乏公信力,因此像这样煞费苦心,消耗成本巨大成立的督察队,不如把督查的权利交给群众,交给社会。发动社会各界踊跃监督城管执法,一旦有人拒绝监督或打击报复监督的严惩不贷。让社会和群众督察城管不仅客观有效,更有极强的社会公信力。而如果城管部门相信群众,真心实意想改变城管队员的工作作风和形象,就更应该支持社会监督。不花钱的监督要比这种花大价钱的监督有用得多,更简单得多。而像这种“御用”式的督察除了增加管理成本外,充其量只是一种花架子,甚至是一种“叶公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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