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商品化”的“荣誉市民”称号还有“荣誉”吗?
(2011-05-11 17: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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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商品化”的“荣誉市民”称号还有“荣誉”吗?
老鬼
昨日上午,(佛山)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第四批荣誉市民的评选授荣工作。在佛山捐助500万港元以上,或者投资3000万美元,或者为佛山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的港澳台同胞、华侨以及外国人士,有资格申报授予“佛山市荣誉市民称号”。饱含崇高社会意义的“荣誉市民”称号,为何设置这么多经济门槛?有市民对此次公布的条件提出异议。(据5月11日广州日报)
这次“评选”的条件很“硬”,那就是一切都要看在钱的份上,有项目的投资,没项目的捐款,再则就是“特殊贡献”。何谓“特殊贡献”? 一是指所提建议或意见被采纳,对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者;二是指为佛山市经济建设引进资金、技术、人才、设备数额巨大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者。一句话,还就是钱。佛山官方人士更是直言不讳的说,“为突出佛山荣誉市民的代表性,所以暂时不会考虑一般人士。”也就是说,荣誉市民称号在这里俨然已经“商品化”了。
既然是荣誉市民“评选”,还不考虑一般人。而且从这个“评选”条件上来看,这与其说是评选,不如说是拿钱购买。比如有市民提出的曾经长期在高明麻风病村进行志愿服务的香港义工傅宝珠,虽然没有捐什么钱,但她的精神感动了无数的佛山人,像这样的人,完全应该有资格授予“佛山市荣誉市民”。但是这样的在社会享有崇高声誉的人却恰恰连参评的资格都没有,原因很清楚,就是她没有钱。荣誉市民的荣誉要靠金钱堆积,这样的荣誉“含金量十足”,但其“精神元素”呢?换句话说,用金钱“购买”的“荣誉市民”还有多少荣誉的味道?
“荣誉市民”称号的评选和授予虽然没有什么国际国内的通行标准,但是按照业已形成的惯例,荣誉市民也算是一个城市的最高荣誉,这种荣誉更是体现在一种精神上,是代表城市的一种信任感,代表一个城市的尊重和爱戴。更是非常纯洁的,决不含任何金钱和利益的关系,正因如此,许多城市的荣誉市民称号一般都授予国内外民间友好人士和科学家、艺术家等。而佛山这种评选的办法有钱就能“买到”荣誉市民称号。有了这个称号就能享受到地方的多项优惠待遇,甚至还能成为重要礼宾受邀请出席佛山市政府举行重大的庆典活动。荣誉市民称号也就成了一种招商引资的“工具”,甚至是一种“手段”。
把荣誉市民“商品化”不仅亵渎了市民荣誉的本质,更会对社会产生误导,有损于政府的执政伦理。在政府授予一个荣誉市民的称号,政府虽然是代表一个城市的名誉授予,但这里面却很难看到民意。如此授予更谈不上什么什么评比不评比。这样的荣誉市民“出炉”后,在市民中和社会上不仅形不成感召力和榜样的力量,甚至还会引起市民情绪上的反感和抵触。荣誉市民称号,成了政府和商人交易中的一个“筹码”。沾满了铜臭,这样的荣誉还能称得上“荣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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