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官给官者更应严惩
(2011-01-12 16: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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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送官给官者更应严惩
朱少华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9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今年,地方各级党委开始集中换届,要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据1月2日新京报)
几乎每一次地方干部的换届选举,也就是一些官场“潜规则”大行其道,官员们跑官要官的时候,有门路的找门路,没有门路的赶紧拉关系,为的也都是一个目的,那就是利用换届选举之际,官员大洗牌大调整之时,能谋求个好位置,争取一顶好乌纱。而所谓的跑官要官,其实也就是买官贿官。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纪,更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同时这些跑官要官现象的存在,不仅是一种正在发生的腐败行为,更给公务员队伍埋下了长久的的腐败隐患。因此,对于这种跑官要官的行为就必须严惩,甚至是“绝杀”。
但是民间有句俗话,一个巴掌拍不响。有人之所以热衷于跑官要官,正是因为这官能跑的到要的着。也就是说能买得到。跑官要官甚至买官的尽管可恨。但那些把国家利益老百姓利益当成自己的无本生意,把手中权力演变成特权并拿来批发零售的官员们更无耻,也更可恨。因为没有这些人利诱,下面的一些官员就不会跑不会要,更不敢跑不敢要。也可以说正是这些人的非法经营才营造出了跑官要官甚至买官的市场。并“培养了”一批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严惩跑官要官的,能够铲除一名腐败官员。而严惩一名送官给官甚至卖官者,产出的将是一批腐败者。从这个意义上讲,严惩送官给官者远比跑官要官者重要得多。
近几年来,一些高级官员不断滚鞍落马,在他们的腐败行为中,虽然情况五花八门,但送官给官甚至卖官粥爵等几乎都是他们共同的特征。有的不仅在换届选举的时候大肆贩卖,就是在平时只要一有机会也可以一手交钱一手给乌纱。选拔重用干部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事情,更有非常严格的程序和制度。有些官员之所以能跑到要到甚至买到,有些人之所以能有权送、给甚至卖,正说明我们的很多组织纪律,人事制度还有漏洞,还有监督的“盲区”,只有把这种漏洞堵住,这种“盲区”消除,更要把这样一些送官给官的官员揭出来,拉下马,清除跑官要官的“潜规则”。摧毁这样一个市场,也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跑官要官。更能让换届调整的环境健康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