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子何以变成了豺狼?
(2011-01-04 17: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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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耗子何以变成了豺狼?
朱少华
长沙市民周先生1月3日8点20分向媒体致电:我是长沙市步行街一个店铺的老板,3日下午,一个小偷连着打伤我两个店员,后来还折回来砍伤另一个店员。被砍伤的是新来的店员,她是一个兼职大学生,我都没见过这么嚣张的贼。(据1月4日三湘都市报)
贼我们都见过,在中国的成语中只要描述到贼的,不是胆小如鼠就是鬼鬼祟祟,而形容贼最常见的就是老鼠耗子,一被人发现就赶紧躲避起来,生怕被人捉到。总之是不能见诸于阳光之下的,否则,老鼠过街,就要人人喊打了。但是在今天的长沙街头,这样的老鼠不仅都成了“精”了,更是演变成豺狼了。三番五次偷人财物不算,还谁挡道打谁,最后竟然发展到手持刀刃公然伤人了,真可谓贼胆包天了。而这样的明偷暗抢公然行凶的不法之徒还是普通意义上的贼吗?
贼能气焰嚣张到这个程度,有贼本身利欲熏心无法无天的原因,更有现实环境中“老鼠过街没人喊打”的重要原因。过去只要贼一现影踪,群众人见人打,毫不客气。群众打,法制惩,吓破了贼胆。贼不仅少了,更是绝不敢张狂。而现在许多人都信奉明哲保身的原则,老鼠过街不仅没人喊打,更多的人还唯恐躲闪不及。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只要贼没有偷到自己身上,一切就悠然自得。有的甚至偷到自己身上了,还怕反抗了会遭到伤害,也情愿“破财消灾”。正是人们这种极端自私懦弱的表现促长了贼的胆量,也使得这些不法之徒心越来越黑,手段越来越毒。
在社会中,我们每个人虽然都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但在整体利益中实际上是密不可分的。明哲保身能保得了一时,但在最后却谁都保证不了。也就是说正义是一个集体力量的代名词,当贼侵害到其中一个个体时,其他的个体就必须站出来捍卫,这样正义才能显示出它的强大,它的不可侵犯。而当这些个个体离心离德,都在图求自保时,所谓的正义就是一盘散沙,并被个个击破,以至于整个社会都陷落了。而从这里的实际情况看,这个行凶的窃贼身份在这里已公开的秘密,他为什么不害怕?又为什么敢这么嚣张?正是因为这个环境已经陷落,贼甚至已经无所畏惧了。
与其说耗子演化成了豺狼,不如说是我们把老鼠硬宽容甚至娇惯成了豺狼,对社会上的一些现象,我们需要宽容和仁慈,也需要一定的爱心,但对待这些盗贼和不法不义之徒,却不能有丝毫的宽容和仁慈,因为任何宽容和仁慈不仅不会让他们良心发现甚至金盆洗手,更会纵容和促长他们做贼的胆量和进一步的贪婪。甚至会让他们误以为社会好欺负,正义不存在。而要让老鼠还原成老鼠,让社会正气树起来,就必须阳刚起来,爱憎分明,遇见这些鼠辈行为,该出手时就出手。老鼠过街不仅要人人喊打,更要动手去打。只有把贼的胆量再吓破,社会才能真正的干净起来。如果还是想明哲保身,只顾自己,今天是这两位店员,明天就可能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