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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找八家自己人 不要一个“第三者”?

(2010-12-18 17: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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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宁找八家自己人 不要一个“第三者”?

朱少华

江西宜春市农民邹生怀在看守所死亡,江西省将组织市区三级公检法部门共计八家单位对其进行联合尸检。不过,邹生怀的家人对此并不赞同。死者家人称,与之前处理此事的态度相比,相关部门的态度有了很大改善。但自己仍希望能够引入第三方鉴定,为父亲的死因找出一个相对客观的原因。(据12月18日山东商报)

 

还是在事情刚发生后,看守所通知是“因病抢救无效死亡”。担当死者家人看到死者遗体时,却发现死者遗体有多处伤痕,他们拍照时手机被警方三次抢走。当地官员要求他们删网帖,“不要破坏宜春市的形象”。在阻挠死者家人讨说法时表现得最卖力的就是当地警方和一群群戴大沿帽的。俗话说“天下公安是一家”,而我们这更有一种很广泛的说话,叫“公检法是一家”。不管是江西省的哪一级公检法部门,他们在死者的家人心中还是一家人,一家人联合在一起进行尸检,才以尸检的结果处理其中的一家,这会有多大的公信力可想而知。因此死者家人的担心和反对还是非常有道理的。

但是,当地警方似乎正是有意回避这个问题。在此之前死者家人已经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取得了联系,无论是技术权威还是赶下范围,这个研究所都有资格参加邹生怀的尸检,但是这个机构并却偏偏没有获得批准参加尸检。当地警方为什么宁找八家自己人,不要一位“第三者”?用意大家恐怕都心知肚明。虽然参加尸检的是省市区公检法八家单位,但总的来说还是“内部办案”。有什么问题什么意见,都是“一家人”,协调处理起来方便,意见统一起来更容易。而如果让一个“第三者”进来,自己说话可就没有那么灵了,万一意见不统一,把不该让外面知道的情况“捅”出去了,覆水难收,什么问题都全砸了。

但是话又说回来,江西省为什么要组织八家单位进行尸检?为的就是给死者家人一个公正的说法,树起当地警方的权威和公信力。当地警方如果心底无私,真真切切愿意接受社会的质疑和监督,还社会一个清楚明白。就应该尊重死者家人和社会的意见,哪怕尽量减少参加的“自己人”,也要让第三方全部参加,这样不仅有利于尸检,更有利于尸检办案的公开透明,更有利于公检法的权威和公信力。而现在这种情况,套用民间的一种说话,该来的没来,不该来的全到了。这样不仅打消不了死者家人的疑问,反而更让这一事件疑点重重。当地警方这样用心良苦,到底是为了给死者家人一个说法?还是为了“宜春市的形象”?甚至更是为了煞费苦心掩盖某种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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