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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的“误会门”不能就这样才匆匆关上

(2010-12-15 16: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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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机关食堂的“误会门”不能就这样才匆匆关上

朱少华

12月12日深夜,南京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的“每周菜谱”,被网友截图发布在各大网站上后,引起数万名网友围观,大呼“真丰富、真便宜,菜价贵都是浮云……”昨天上午,有网友发现,该局已经删除了含有菜谱的网页。当记者采访该局负责人时,他表示“实际情况不像网友想象的那样……继续放在网上,容易引起更多误会”。(据12月15日扬子晚报)

 

机关食堂谱丰盛不丰盛,便宜不便宜?相信很多人都心知肚明。这家食堂的菜谱菜价之所以在网上引起围观,原因就是丰盛便宜的“离格了”。不说现在市场上菜价一天一个样,价格高的令人昨舌,就是在价格相对平稳的时候,色香味美的成品菜卖到这个价格上也让人不敢想象。党参杞子乌鸡盅,2.5元;四季豆炒猪肝,1.5元;莲籽红枣银耳汤,1元;虾皮冬瓜块 0.5元……虽然负责人所说这菜不是一盘,而是一小勺。普通人的食量,必须打四个菜才够。可请负责人先生到社会上的食堂饭店访一访,看看拿一两元的钢镚能买到什么?

按照这位负责人的话说,他们的机关食堂“绝对没有”享受伙食补贴,食堂没有对外承包,是自己负责搞的,那么所有蔬菜鸡鸭鱼肉新鲜瓜果等都必须要从市场上购进吧,但在市场上,苹果8块一斤,西兰花8块一斤,肉类等价格就更惊人了。而这里经过他们精心制作加工以后,价格反比市场的进价还低,如果说机关没有补贴,厨师们难道都会特异功能?5毛钱在外面连一支雪糕都买不到,在这里却能买到“老菱”、“烤山芋”、“柚子”、“西瓜”、”哈蜜瓜”等,难道人民币在这里也能“增值”?

更为奇特的是机关食堂不仅拒绝其他人就餐,就是内部人家属来了要在食堂就餐,都必须加收20%的‘搭伙费’”。单位食堂不准外人就餐可以理解,要收一点“搭伙费”味的是补偿工作人员的额外劳动也无可非议。但是既然能收“搭伙费”为什么家属能搭伙,外人撘不得?这个20%的“搭伙费”难道仅仅是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务费”吗?

帖子一挂出来社会一片哗然,社会可能“误会”机关食堂了。但是为了消除“误会”,食堂方面不妨拿出真凭实据过来,甚至欢迎网友去实地考察一番,那样不仅能解除误会,更能让人口服心服。但这里却一面宣称“误会”,一面急急忙忙的删帖,好像这一删也就删除人们的误会了,这可能吗?机关食堂超乎寻常的便宜不仅有违社会公平,更有损于政府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机关食堂的福利越大,对公共利益的伤害度就会越深。因此这个“食堂门”不能就这样匆匆关上。有必要请相关部门核实一下,实事求是,换社会一个清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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