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厕多于男厕应是公共道德和社会伦理常识
(2010-10-29 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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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女厕多于男厕应是公共道德和社会伦理常识
朱少华
由于男女生理上天生存在差别,男女在如厕的时间上有较大差距,导致国内以1:1 建设厕位的传统公厕中常出现女厕不够用的状况,新制定的《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公共场所的公共厕所以及公共设施新建、改建厕所的,应当增加女厕的建筑面积和厕位数量,并明确规定女性厕位的数量应当不低于男性厕位数量的1.5倍。(据10月29日广州日报)
如果说这应该是我们公共道德和伦理的常识一点也不为过。同样是如厕,因为生理上天生的差别,无论大小便,女性都必须要有蹲位,更别说女性还有其他特殊生理需要了。而相比之下,男性如厕要比女性简单得多。而且许多男性公共厕所都有小便池或立式小便器,急需情况下甚至几个人能同时使用一个,而这些都是女性无法相比的。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人都应该自导的常识,许多年来却总是被有意无意的违背。应该说在个别大城市男女厕所同等蹲位已经不易,而大多数公共厕所,不管是街面上还是企事业单位里,通常都是男多女少。一次,某领导到一家女工占90%的纺织企业检查工作,发现这里的公共厕所竟然也是男多女少,是这位领导非常窝心。
从建国初期到现在,虽然我们经常说男女都一样了,男女权利平等,妇女能顶把半边天,在现实社会活动中男女数量也确实是基本对等的,但是在政治权利有保证,法律地位有保障的情况下,对于这样一个最基本的也最常识的生活问题却没有做好,这无疑是我们社会的尴尬甚至耻辱。在不少城市的公共厕所门前,男厕门可罗雀,女厕却熙熙攘攘。这显然是城市建设中一种习惯性歧视,也是我们公共道德和伦理在常识上的“失误”。但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一些城市不从增加女厕蹲位这一最基本的设施入手,却剑走偏锋,以男女平等为借口搞起了女性立式小便器,结果不仅没受到欢迎,却引来嘲笑批评甚至骂声一片。
应该说,厕所在女性的生活中地位要比男性重要得多。这里不仅是女性方便之地,整理仪容和补妆的地方,也是她们稍息甚至是安全的港湾。因此很多发达国家都把女性公共卫生间当成一种特殊的场所来建设,其厕位不仅远远多于男性,其他设施更是男性卫生间望尘莫及的。珠海的这个《条例》把公共厕所女性厕位数量规定为男性厕位的1.5倍,不仅关乎着道德伦理,关乎着男女平等,更体现着对女性的尊重,是一种最贴心的人性化的民生举措。因为现代女性不仅在工作上和男性评分天下,在社会和家庭中承受的负担甚至比男性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们不仅需要家庭和亲人的关爱,更需要社会和法律上关注。女性优先,这是世界性的公共道德,珠海将其定为我们和谐社会中的一项法则,以此更能显示其与世界接轨的博大胸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