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留一手”,更需要“该出手时就出手”
(2010-09-06 17: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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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留一手”,更需要“该出手时就出手”
老鬼
前天中午,在泰兴宣堡镇一个三岔路口,一辆货车撞翻一辆电动三轮车,一名老妇受伤倒地,正当肇事货车司机和围观群众都不知所措时,当地一名李先生开车正好途经此地,用手机对现场简单拍照后,便和货车司机一起将老人抱上自己的车急送医院抢救。李先生好心救人的事被朋友得知后,朋友竟为他捏了一把汗:“你小心被人讹上!”李先生表示,为防止被讹,他事先曾“留了一手”。(据9月6日扬子晚报)
从表面看来,李先生“救人先拍照”似乎是“六个指头挠痒——多一道子”。可对照不少救人反被讹的事实人们才会感到李先生的精明。如果李先生这次救人,被救的人反咬一口认为是李先生开车肇的事,李先生只要拿出照片用不着讲话一切都会明了。以往不少救人反被讹的人倒霉就倒霉在现场毫无证据,明明是受冤枉了却有口难辩。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李先生这样的聪明也是一种无奈和被逼的。这不仅是社会的尴尬,更是救人的包括被救的人的尴尬。
最近几年,社会流行一种说话,那就是现在的社会上“不兴好人”,甚至“雷锋不能当”。一个最鲜明的例子就是南京的彭宇案。就因为扶了摔跤的老太太一把,不仅被人家告上法庭,还赔偿了人家“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后来还有农民拾金不昧,失主却说钱少了,也是要告上法庭。还有一个“没告成”的例子。也是在南京,地铁站有孕妇摔倒了,有年轻人上前搀扶,不料孕妇当场就咬定年轻人是故意所为,连处理问题的警察也感到很为难,没想到有人发现了现场正处在一个摄像头下,现场的一幕恰巧被摄像头“实况录像”了。在事实面前,孕妇红着脸走了,一个摄像头为好心人吸取了不白之冤。
不是说每个遭遇不幸的人都会反咬一口救助者,而是当前社会上却有这样的事情存在,有的人甚至还把这种缺德行为当成一种发财门路。而现在的社会公德也被这种行为糟蹋的面目全非,社会诚信度几乎荡然无存。这也使社会滑向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做好人好事竟成了一个“高风险”的事情。很多人为社会公德的堕落而痛心不已,更有人担心好人做过会成为“罪人”。正因如此,才出现了李先生这样的“救人先拍照”的事情。
“救人先拍照”其实就是在为社会的诚信“留影”,做好事也要“留一手”,那好人还有什么尊严可讲?而如果我们都把道德公德甚至做人的起码品德都深藏起来,任凭那些躺在地上等待救助的人痛苦呻吟而不闻不问,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温暖可言?面对李先生的这张“留影”,我们不妨都思考一下,我们需要“留一手”,但更需要“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