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院长“傻儿子”都能“当法官”?
(2010-07-26 18:47:11)
标签:
杂谈 |
老子的院长“傻儿子”都能“当法官”?
朱少华
有人在网上实名发帖称,一名低智人士进入了广东河源市东源县法院做公务员,此人的父亲竟是该法院院长,此事还得到县委书记特批。东源县法院院长徐周定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儿子的确在法院工作,但并非公务员编制。徐周定强调,发帖人曾被法院判刑因而“对法院耿耿于怀”。东源县委书记成伟明也否认就此作过特批。(据7月26日羊城晚报)
尽管院长表示儿子并非真正的公务员,智力也并非网贴反应的那样弱智,“只是小时候得过心肌炎”。但是这个低能儿现在就在法院工作却是不争的事实。而且院长还自爆了另一个事实,那就是不仅是儿子,儿媳妇同时也在法院上班,是“临时工”。老子当法院院长,“傻儿子”和媳妇都能进法院工作,而只要在法院工作,在老百姓的眼中那就是“法官”。如此的“法官”能执出什么样的法律?这到底是人民法院还是社会福利机构?一个流鼻涕,时而伸手东摸西摸,时而蹦蹦跳跳,时而讨吃讨喝,时而又哭又闹。甚至见到地上有吃的东西就捡起往嘴里塞的人,不知道法院会给他安排什么工作?
人民法院的院长是法院里的“一把手”,但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构,并不是哪一个人的私人企业,“法人代表”可以一切说了算。这里是国家的机构,是纳税人纳税供给的。而且法院对老百姓来说更是一个特殊的机构,有神圣的地位,有很强的社会公信力。但是这里的这种现象,恰恰说明了院长将法院“私有化了”。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天下”。 弱智的儿子安排进了法院,又把儿媳妇同时接纳了进来,这显然也是为了照顾儿子更方便。而县委书记也说,这种情况一般由所在单位党组讨论和签字,也用不着到县委书记这里特批。老子是“一把手”,签字又是“合法”的,于是这一切当然也就“合理合法”的了。院长也就是把法院当成了自己“特殊的福利机构”,并让纳税人“顺便”供养了。
如此行为透支的不仅是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让智力不健全的人进入法律执行机关也严重损害让法律的神圣地位。但是问题明显的摆在那里,法院院长不检讨错误,反而轻描淡写,甚至把发帖人的行为归咎为对法院判刑不满,耿耿于怀的一种“报复行为”。而法院政工科负责人竟然还声称“要发帖人直接找我谈”。俨然已经拉出一副要追究发帖人责任的架势了。我们不敢说这位发帖人完全没有“公报私仇”的意思,但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法院和院长如果要行得正坐得直,无懈可击,尽管发帖人“耿耿于怀”又如何能“攻击得逞”?当务之急,不是找发帖人谈谈,而是应该检讨自己,面向社会和公众“好好谈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