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交替发威是“越维越不稳”的根源
(2010-04-19 17: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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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权利交替发威是“越维越不稳”的根源
近日清华大学社会研究课题组发布报告称,我国已经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报告指出,造成维稳困境的重要原因是现有维稳思路和模式的缺陷。现有维稳思维的最大误区是把民众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据国务院报告,09年公共安全支出达5140亿元。(据4月19日中国青年报)
正如新闻中,不仅现在政府维稳进入了一个“越维越不稳”的怪圈,就是部分群众意见的表达方式也进入了怪圈,那就是要想解决问题和表达诉求,不是通过正常的渠道,而是想办法给地方的稳定找点麻烦,于是,稳定一旦受到威胁了,所有的问题也就有人解决了,甚至好解决了。而在这些影响稳定的矛盾中还能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群众的问题和诉求基本上都是一些地方官员滥用职权或以权代法造成的。群众想得到一个满意的解决办法,但是通过正常的渠道却怎么也得不到,而一旦造成事端影像稳定后,相关部门处理起来也往往是一种权利代替另一种权利,使群众往往只看到“青天”而看不到法律,这也就是现在“越维越不稳”的主要原因和根源。
比如当前社会矛盾笔记爱突出的问题就是房屋拆迁和土地赔偿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和地方政府的利益性很大,政策不透明,赔偿方案又总藏着掖着,这就给权利留下很大的弹性空间,对利益一方的群众来说,往往是越听话越吃亏,越难缠越占便宜,而不管吃亏占便宜仿佛也就是权力者的一句话。这就滋生出了许多矛盾,加上基层组织处理不及时或有意推诿扯皮,使得矛盾越积越大,越大越容易激化。而这些矛盾的成因就在于一个不按国家政策和法律办事的问题上,如果相关部门在处理起来,本着落实政策和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的基础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稳的作用,但是经过矛盾激化或造成群众的生命财产严重受损时,一切又走进了另一个极端。
常常发生的状况总是这样,在强行拆迁时,塞满法律政策都可以不讲,就是依靠行政权力主宰一切。甚至当被拆迁方暴力阻拦无效时,手提汽油桶要以死抗争,而拆迁方仍然无动于衷,可当惨案发生,成为社会舆论的众矢之的时,这时候不仅会完全答应被拆迁方的一切要求,甚至额外还要给予巨大的赔偿。而这时候政策法律还是靠边站,权力还是主宰一切,甚至有的时候,要不惜一切维稳,也就不惜一切满足“闹事”群众的要求。这种“不惜一切”就给群众传递出一个非常误导的信号,那就是面对政府的权利只有闹,而且要会闹,不惜一切的闹,不惜一切的闹也才能换来不惜一切的解决。
用权力造就了不稳定的因素,而权利的不作为又造成了推诿扯皮使矛盾激化,最后处理也就是维稳的过程中还是利用权力的“大刀阔斧”,也就是权力惹祸又靠权力摆平,在维稳的过程中,基本上没有用到法律的准绳作用,既然能够闹出利益,闹出便宜,从哪种意义上说,群众这种爱闹的习惯正是政府部门在维稳中“培养出来的”。因此,先要走出来这种怪圈,方法很简单也很艰难,那就是用法律政策代替手中的权利,把权力的空间缩小再缩小。什么时候群众要求政府按政策和法律办事,而政府官员更能和群众对照政策和法律一条一条来,也就是用法律和政策代替权利,我们的社会也才能真正的稳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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