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脸死” 你猜对了吗?
(2010-04-09 17: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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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洗脸死”
朱少华
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离奇死在该县看守所。警方称该男子系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此间有网上消息称,薛某尸体时,发现薛某“身无片缕,口、耳、鼻中都有血迹”,遂怀疑薛某死前曾“挨过打”。昨天下午,事主尸体已火化。{据4月9日楚天金报}
央视有个节目叫“开心辞典”,主持人经常出一些奇怪的问题让观众开动脑筋,问题出来后主持人王小丫总是微笑着问大家:你猜对了吗?现在看守所非正常死亡现象已经完全成了一个扑朔迷离的迷局,已经发生过的有“睡梦死”、 “躲猫猫死”、 “鞋带自缢死”、 “洗澡死”、 “做恶梦死”、 “上厕所死”、 “喝开水死”等等,等等。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还会发生不正常死亡,更永远没有人能猜对还会有什么方法能死人。就像眼前这种死法,如果是王小丫该这样问观众了,洗脸死,你猜对了吗?
死人的事永远不会上开心辞典,但是如此这种却像“闹心辞典”更是在侮辱公众智商的死法时常出现却让人不得不思考。根据警方说法,该男子系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智商稍微正常的人都清楚,即便是单位楼层里再大的洗脸池深也不会超过30厘米,别说是一个活生生的成年人,就是一只猫甚至一个耗子也未必就淹死在里面了。过去民间常说“牛蹄脚里的水也能淹死人”,那是说人被“鬼迷住了”,硬把口鼻放在里面闷死的。一个身强力壮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没有外力的作用或应伤痛倒在了那里,但说成是“溺亡在洗脸池里”,那不是死者“活见鬼了”就是有些人“鬼话连篇”。
尽管有消息说,发现薛某尸体时“身无片缕,口、耳、鼻中都有血迹”,遂怀疑薛某死前曾“挨过打”。 但经公、检、法联合调查组法医鉴定,在薛某尸体上并未发现相关痕迹,认定薛某系溺亡。而警方按说“犯罪嫌疑人”是“溺亡在洗脸池里”,应该是“属于意外”甚至是“咎由自取”,警方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可据有关人士说,警方为此给死者家属支付了30万元钱,而且8日下午5时许,死者家属“主动”将死者尸体拉去火化了,事情已得以“圆满解决”。这就更奇怪了,警方既然没有责任,怎么出手那么大方?这30万算是什么款?人们都知道,现在工伤死亡是国家是赔偿标准才是20万,不管怎么说这个薛某也属于“犯罪嫌疑人”,难道他犯法了还“死的伟大”了?
其实,这个薛某和前面一系列可以选入“世界真奇妙”的死亡者,到底是不是因为“喝开水死”“洗澡死”“做恶梦”死等,大家都心知肚明。警方也自然知道仅仅是这种死法难以服众,更无法堵住死者家属的嘴巴。就只好“理不够钱来凑”,拿出大把的真金白银来堵嘴。而对死者家属来说,人已经死了,再怎么闹个清楚明白也活不过来。况且能不能闹赢还很难说,不如就干脆得一大笔钱算了,警方每每总是“圆满解决”,也正是从《红楼梦》里贾雨村那里得到的真转。
只是看守所创出一个新鲜死法,公众就要为他们掏出几十万的“成本费”,如此下去,老百姓虽然没有被他们蹩脚的谎言忽悠住,但却要为如此的“闹心辞典”买单,仔细想想,老百姓不仅当上了巨大的“冤大头”,更是被一些人当猴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