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开发商从“情绪激动”到“最后通牒”
(2010-04-08 17: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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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看开发商从“情绪激动”到“最后通牒”
朱少华
近日,河南平顶山开发商将房管局告上法庭,要将一名房主的房子强行征收,在两级法院三次审理最终作出对房主有利的判决之后,因开发商"情绪激动",平顶山法院竟然再次立案,要对这一案件进行第四次审理,而这已经违反了法律关于案件诉讼次数的规定。(据4月8日潇湘晨报)
两级法院已经经过三次判决,按说这样的判决结果早该产生法律效力了。但开发商不仅不干了,还“情绪激动”也就是发火了。看这劲头,法院不仅要尽快立案,更必须要判到开发商们满意的结果,人家才能“情绪稳定”。用老百姓的话说,这样的案子还要判吗?开发商一“情绪激动”,法院就必须要立案,那说明法院的家甚至法律的家都让开发商“当家作主”了,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再立案、审案、判决还有任何意义吗?
无独有偶,在同一天《新安晚报》报道,3月28日,安徽泗县数百执法者在镇、村干部的带领下强拆民房,执法者开来2台挖掘机,另有3辆警车、1辆救护车“压阵”。他们迅速控制住村民,继而开始扒房、砍树、毁田。冲突过程中,至少有三位农民受伤。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景?当地政府负责人介绍,就是因为引进资金的投资商也给我们下了“最后通牒”——再不完成搬迁就撤资停建,这将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所以我们在3月28日组织力量进行了拆除。
一边是开发商“情绪激动”,具有神圣地位的法院也吓软腿了,赶紧按照开发商的意思“立案”。一边是投资商也是开发商的经乡政府下达了“最后通牒”了。而作为老百姓靠山的政府机构更是六神无主了。没能耐和开发商据理力争,讲理讲法,而欺负起老百姓来却“神勇无比”,又是铲车,又是警察,连救护车也调来了,似乎不怕你老百姓“不听话”,有警察上门“劝说”,“劝说”出事了还有医院上前救护。当然这一招当然也是做个开发商们看的,看看地方政府多么的热情配合,多么的大力支持,开发商似乎就等着瞧好吧。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似乎已经没有什么政策、制度、条例甚至法律好讲,一切全都要看开发商的脸色。而对群众来说,更别指望神圣的法律维护其和我发权益了,老百姓是听法律的,但法律是法院执行的,而法院却要听开发商的了,开发商一“情绪激动”,法院就要上下齐动,不然,万一开发商“情绪激动”导致血压升高,在一命呜呼了,法院就可能因为工作不利“影响社会稳定”了。而这里的政府更在开发商的“最后通牒”面前吓“趴窝”了,在这样唯开发商命是从的政府面前,老百姓还能靠什么?群众还能指望谁?
从开发商的“情绪激动”到“最后通牒”,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开发商的狂妄与傲慢,更看到了一些地方政府媚商心理下的懦弱和奴性。为了迎合巴结开发商,不惜出卖政策和制度,出卖老百姓的利益,甚至不惜出卖原则和法律。似乎开发商只要能给地方上带来投资和效益,政府不仅对其不惜一切的支持,甚至情愿为虎作伥。法院能够以丧失法律立场讨好开发商行,政府能够牺牲老百姓的利益巴结开发商。不敢想象,如果法律和政府都能了开发商手中的橡皮泥,我们的政府、社会和甚至每个人还有什么尊严可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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