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爱书记有多深?利益代表他们心
(2009-12-28 15: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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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村民爱书记有多深?利益代表他们心
朱少华
深圳沙井第一富村沙一社区前书记陈才兴被举报贪污腐败拥有资产30亿元,但有超过400个村民签名请愿要求还“好书记”清白。90岁的陈婆婆在儿孙的搀扶下,颤巍巍地在自己的名字上按下了一个鲜红手印,她告诉记者,“我们替董事长请愿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自己每个月7000元的分红……”(据12月28日广州日报)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们还闹不清这个村的前书记到底是“腐败分子”还是“清白好书记”?但有一点已经很明确,这位陈才兴在绝大多数村民的心中不管是形象还是口碑都是不错的。许多人“不愿意失去这样一位好书记”,话说白了,也就是不愿意失去每个月到手的4500块钱以上的个人收入。村民们最怕的是万一陈才兴因为腐败被抓,他们的每月数千元的收入就会泡汤。因此,对村民来说,保陈才兴就是在保自己的私人利益。甚至也就是为了私人利益才去为陈才兴“鸣冤叫屈”的。正像有位村民所说:“所以我们要保护他,不是为了别人,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
要问村民们书记有多深,利益才能真正代表他们的心。作为一个失去土地,仅靠村里的分红生存的村民来说,没有任何东西能比每月到手的数千元钱更重要的了。也许陈才兴本身正如有的村民举报的那样,是“腐败分子”,“坐拥30亿”,甚至他所侵占的利益远远高于村民得到的利益。但村民们已经很知足了,他们现在的收入不仅是当地最高的,村子也是当地最富的。就冲着这一点,书记即使腐败一点,贪污一点,村民们也一定能原谅,因为他们现在的收入已经足够他们生活的了。换句话说,如果陈才兴倒台,腐败铲除了,换上其他人上台,万一影响了他们的收入或收入水平下降了,这对他们来说才是真正的得不偿失呢。
村长陈海平认为是“.善良的村民被蒙骗了?”这话也许有道理,可对仅靠这笔收入生活的村民来说,他们可能完全心甘情愿的忍受这样的“蒙骗”,甚至会快乐的享受这种“蒙骗”。对村民来说,腐败不腐败是国家的事情,那离他们很远。但有陈才兴在,每月就能准时的领到钱,这才是离他们最近的,也是最关键的。因此,这也给我们反腐倡廉提了个醒,我们反腐的目的是什么?倡廉的目的又是什么?那就是要千方百计的保证或增加群众收入,要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群众才能理解和支持。
不要怪老百姓目光短浅,这确实是他们生活的环境所造就和决定的。如果我们铲除了腐败,却因为种种原因让群众的收入下降,也就等于让他们承担了反腐的成本,群众不仅不会满意,甚至还会反对。因此,在反腐败的斗争中,我们不妨先把群众的利益考虑进去,甚至放在最前头。切忌“玉石俱焚”似的反腐,不是群众的觉悟低,而是他们实在承受不了那样的风险,如果我们能在反腐败的同时,既能保证群众的利益不受影响,又能让老百姓获得更高的收益,这样的反腐败不仅更能赢得群众的支持,也是更成功和更有实际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