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宣传部长代法院拒绝媒体旁听用心良苦
(2009-11-23 12: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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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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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少华
备受关注的陕西省丹凤县“高中生受审猝死案”传来最新消息,包括原丹凤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闫耀峰在内的7名涉案民警,将于明日在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受审。商南县委宣传部部长郑晓燕对于开庭时媒体能否到场的问题说:媒体想进入庭内旁听很困难,因为审判庭只能容纳六七十个人,即使有媒体获准进去,也不能录像录音。郑晓燕建议媒体最好不要到场,届时宣传部将会给所有媒体发通稿,内容都是经过司法部门核查无误之后发布出来的。(据11月23日华商报)
刚刚过去的“白宫”书记案因为审案时拒绝媒体记者旁听,已经在社会上引起议论纷纷。人民法院光明堂皇的审理贪官腐败案件,不仅是光明正大的,更是主持正义的。而从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看更没有什么“不宜公开”的理由,为什么本来完全能够取得大快人心效果的却落了个疑点重重,社会议论纷纷的下场呢?而现在这个“高中生受审猝死案”,还没揭开帷幕,审理案件的商南县宣传部长就“代表”法院给媒体记者们打了招呼,“建议媒体记者最好不要到场”。宣传部长的这句话也就完全代表官方的意思了。也就是说这次的审判又是不公开审理,社会和公众只有等待那纸“经过司法部门核查无误之后发布出来的”新闻通报了?
这样一起案件,仅仅只是怀疑,就将一个风华正茂的高中生活活打死,办案人员作风粗暴,心态阴险,手段毒辣令人发指。这样的一起惨绝人寰的案件竟然就是这样一群上至副县长公安局长,下至普通民警等一手炮制出来的。也可以说他们不仅把公安人员的职业道德、纪律制度和法律践踏的干干净净,也让政府和司法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受到极大的伤害。同样是一群公务人员竟然是那样目无法纪,丧尽人伦,而且这些将要接受审判的人还曾经和审判者是“同一战壕的战友”,谁又能保证这些人不会结党营私,不会私藏猫腻?法院能够公开审理,让老百姓和媒体记者们随意旁听,即是接受社会监督,也能让群众明明白白,更能增强法律的公信力。如此藏着掖着,到底是想替这些衣冠禽兽们遮丑还是要有意制造出更多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呢?
宣传部长认为审判后发布一个新闻通稿也许就安全能够代替旁听了。这样的观点不仅很傻很天真甚至很幼稚。俗话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而且在现场中许多细节或这些人的言谈举止不仅新闻通报中无法呈现,记者更无法捉到更多的“活鱼”,而不少庭审中间的“花絮”往往才更能引起人员的关注。用新闻通报代替记者旁听就等于封住了记者们的耳目,过滤了其中的“原汁原味”,不仅无法让人们释疑,更会给案件的本身增加一定的神秘色彩。而事后将一种“经过司法部门核查无误之后发布出来的”新闻通稿面对社会,恐怕很多人都会笑了,新闻通稿肯定会干净了,明朗了,但许多精彩的细节包括可能有人爆出来的猛料都就不会存在了。这样的新闻通稿还有多大的可信度?
明明有条件公开的,却强调审判厅小而“建议媒体最好不要到场”,难道堂堂一个商南县法院法庭连几个记者的旁听也容不下?法院没有理由能够拒绝不公开审理,但现在却通过宣传部长之口给媒体吃“闭门羹”了,由此也能够看出人家的煞费苦心甚至用心良苦。丹凤县和商南县同属于一个商洛市,发生这样一个震惊全国的案子也算是当地的一大丑闻,但是越是这样的丑闻当地越要干预于直接面对,越要公开公正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挽回不利的影响,才能重树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如果还抱着“家丑不外扬”的想法。在这样一起案件审理中,有意捂着盖着,甚至连媒体记者都被忽悠到云里雾里。不仅不利于地方形象的改善,更不利于当地干部和相关部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