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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迷晕5岁儿子供友性侵警示啥?

(2013-07-22 12: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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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民生呐喊

新华网(720日讯):香港发生一宗匪夷所思的人伦悲剧。32岁单亲妈妈三次将5岁儿子带到男网友家中,迷魂后供男网友性交。案件1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裁决,母亲被裁定入狱11年。法官指出,被告为金钱而让儿子为男网友性交,行为匪夷所思,是香港社会大众不能接受。


女子迷晕5岁儿子供友性侵警示啥?

 高尔基曾说过,“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罗曼罗兰也说过,“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是的,世上的母亲是伟大的,但并非所有的母亲都同样伟大。有些女人虽也身为人母,却完全颠覆了“母亲”一词的光荣内涵,因为她们给儿女带来的不是真爱而是永远的伤害。

尽管笔者不会迷信现实生活中母爱的无私和纯洁性,但也实难理解和接受一位母亲会为了金钱而出卖自己儿子的事实。在该女子心目中金钱竟比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要重要,这是什么样的思维,又是什么样的人生观?如此丧心病狂的母亲实该遭受天谴,更应得到法律的制裁,也许入狱11年便是其应有的下场。

为了区区几千元,自己卖肉还不算,连自己的亲生儿子也用来进行交易,这恐怕不是变态一词能够说明和解释清楚的。如此令人发指,如此禽兽不如,足以表明该女子已经丧失了基本的人性和尊严,已然丢弃了基本的良知与道德。一个连自己5岁的亲生儿子都可以出卖的女人,还有什么是她不能和不敢出卖的?这样的女人无异于一具行尸走肉。

在这样的女人身上,我们看不到她作为一个母亲应尽的点滴责任和义务,看不到她作为一个女人应有的丝毫良善和怜悯,看不到她作为一个人应备的是非、羞恶和辞让之心。母性在她的身上消失殆尽,罪恶在她的躯体中生根发芽,私欲在她的骨子里急剧膨胀。尽管如此,笔者仍然相信该女子种种的劣根性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后天养成了畸形而已。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纵然女子为了金钱而甘愿出卖自己的儿子,但如果没有其男网友的“买春”陋习和无耻行径,想必小男孩也不至于被性侵。再退一步来说,如果当今社会上没有那些不文明的需求,没有这些隐形违法市场的存在,该女子自然卖春无门,迷魂无路,最后必定只好死心塌地、本分做人了。

当然,对于这样一个人面兽心的女人而言,每一个围观者无疑都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其进行辱骂和批判。但笔者以为,谴责也好,围殴也罢,都不能成为我们的最终目的,反思、总结和预防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那么,这样一起违背人伦道义的悲剧究竟给了世人什么样的警示呢?笔者分析如下:

一、金钱社会,物欲横流,相关部门应“不患寡而患不均”。

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滚滚大潮之下,难免会出现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从而在加剧社会矛盾的同时,也会让一些人迷失了本性。为了基本的生存需要,为了应当的物质满足,他们可以不择手段,可以将任何人转变成他们手中谋利的工具或棋子。因此,相关部门只有有效地平止分化,尽可能地调控物价,让人们不再为起码的生存和生活而患得患失,让人们能够真正地安居乐业,或许人伦道德才能约束住每一个人。

二、人的欲望虽然无止境,但可以被平抑和控制。

人本来就属于动物,只不过是高级别的而已。换言之,人性中本来就含有兽性,但人的理性高于兽性,所以一般人都不会被自己身上的兽性支配和左右,从而成为真正的人而非动物。在当今这个日益浮躁的社会里,人性中丑陋的东西很容易被挑动和引爆,各种扭曲和变态事例便层出不穷了。因此,笔者认为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和坚决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原则是可能和必要的,唯有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让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充分认识到自己做人的尊严和意义,人的欲望才能被平抑和控制。

三、婚姻和家庭生活不仅应得到法律的保障,还应上升到道德和社会的高度。

其实,发生此类人伦悲剧,单亲这个词同样刺痛笔者的双眼。该女子这么做难道仅仅是为了金钱?或许婚姻的失败、生活的逼仄还有人情的冷漠等等才是导致其心理失衡的罪魁祸首。如果这个单亲妈妈的内心被暖化,她能感受到来自外界的关心和关爱,她能得到常规精神和道德的正确引导,也许她本来的人性和理性就不会变质和失态。可叹的是,我们当前社会严重缺乏的正是精神文化方面的建设。

四、十分有必要建立和健全相关儿童的监护和问责制度。

家庭本该是儿童快乐成长的摇篮,是儿童最实在的庇护所,而父母应当是孩子们最强有力和最忠实的护卫者。但近些年来的事实告诉我们,并非所有的家庭和父母都是如此。譬如那些偷尝禁果早育而谋害婴儿者;又如那些发泄兽欲而性侵亲女者;再如夫妻不和而拿儿女出气者;更如家庭变故自身吸毒而饿死儿童者……,如此等等,实举不胜举。因此,简单的未成年人法律很难切实保障他们的利益或生命,唯有全社会达成共识,将儿童的监护和问责形成为一条颠颇不变和一以贯之的制度和准则,我们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隐患,给每一个儿童以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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