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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裸体被关狗笼疑成性奴谁之过?

(2013-03-11 09:16:23)
标签:

新时代

百度百科

性奴案

铁道部被撤销

最美洗脚妹

分类: 民生呐喊

大洋网(3月10日讯):“女子手脚被绑关押在狗笼内,为了逃生,女子用牙齿咬开笼子,赤裸跑出房屋后大喊救命,巡逻保安员立即报警。”2月28日发生在龙岗区万科第五园的这起案件,昨日在网络上引起了极大关注。据了解,受害人与一名涉案男子为网友关系,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通缉。

 

  女子裸体被关狗笼疑成性奴谁之过?

   见此报道,笔者和众位网友一样,心里纳了闷:难道洛阳性奴案重现江湖,转移到深圳了?除了用诸如“变态”、“禽兽”、“疯狂”、“该杀”等词来形容大家的心情之外,也许网友们更希望此事只是一些无聊网友的炒作之举罢了。

然而,事实不容否认。据当地住户李阿姨说,“前几天一个下午,我去接小孩回来的时候,发现楼里面有一个年轻的女子穿着黑色的内衣从里面慌慌张张赤脚跑了出来。那个女子手上和脚上都戴着手铐和脚镣,见到保安以后就大声呼喊让保安救救她。”后来警察前来封锁了现场,并从屋里面抬出来一个很大的铁笼子。

如此一来,我们就只有深深地同情该女子,为她的遭遇而惋惜,为她的命运而悲叹。我们可以想象:她在约见自己的网友时,其你内心必定幸福而期待,可谁又能想到这一见却将她几乎变成了男网友的性奴,好在她最后终于逃脱牢笼,重获自由。或许,这以后她对网络该有一番重新的认识。

在这里,出于下文分析的需要,笔者有必要解释下性奴这个刺眼而揪心的词。百度百科如此定义:性奴又叫性奴隶,是指被强逼进行性行为,供控制者淫欲,被视为一种泄欲工具的人。古代的贵族、统治者常有性奴隶,有些是罪犯,有些是因为家贫而卖身为奴隶。现在看来,一些交友不慎的女网友也可能沦为新时代的性奴。

弄清楚了性奴的意思之后,性奴的遭遇也就不言自明了,用“暗无天日”和“惨不忍言”等词语来修饰绝无不妥,更不过分,性奴们不仅失去了人身自由,而且随时都可能会面临生命的威胁。曾经的洛阳性奴案之所以一度引起人们的恐慌,就在于该案的隐秘性和残忍度非一般案件可比,还有就是性奴们的人性意识被扭曲。

    网络是把双刃剑,用不好就要自伤。网络世界是虚幻的,但是就有不少人一头扎进去无怨无悔的。在此,笔者不得不说,想在谎言的世界寻找真实的情感无异是自欺欺人!网络交友成功的没见报道,而被坑蒙拐骗、骗财骗色的倒是不计其数。它就像贾瑞手中的“风月宝鉴”,反照可以治病救人,而正照却贻害无穷。追逐网络情感的人,无异于进行情感自杀。

  如果说男子非法拘禁女子罪不可恕的话,那么社会人群的冷漠也难辞其咎。据了解,当地住户其实早已发现了些蛛丝马迹,只是大家都不以为然而已。“原来晚上偶尔听到里面叫过几声,不过大家认为可能是里面有夫妻在打架,也就没当回事。当时如果吵得很厉害的话可能大家早就知道了。”“听说这个男的原来犯过事情,才放出来不久。”当时听保安讲过,这个男子原来因为聚众淫乱被抓过,一年前才被放出来。

   除此之外,曾有人亲见,却不及时报警。据说在前不久晚上有人在这里放鞭炮时,曾经看到过该女子戴着手铐在敲窗户求救,不过可能放鞭炮人的母亲怕惹上事情,没敢让他跟别人说。“那个人回去就给他母亲说了,可是他母亲不管。后来警方调查这件事情后,他才在外面聊天的时候说了这个事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是国人千百年来的训条,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人生哲学总有一天会坑害到那些所有实施此哲学的人。

   还有更可气的是,网友“求助好心的人”在2012年6月10日16时52分发帖称,“我朋友与网友见面,被挟持到其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第5园齐云斋Dxxx的房子里面!房子带有地下室!朋友说,进到地下室后该名网友用铁链和**用的手铐将其囚禁,朋友几日都是跪着且全裸睡觉!……”事实上,帖中所提到的这个地方就是本案的发生地,显然,这个帖子没有引起警方的重视,才导致悲剧的重新上演。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此悲剧中以下的人员对此案件都是有过错的。一、罪魁祸首当然是该留学归来的男子,不知其在日本究竟学到了什么知识;二、轻信网友玩弄感情的女子是悲剧的受害者,也是悲剧的始作俑者之一;三、当地住户粗心大意,助推了此悲剧的发生和延续,应受到道义和良心上的谴责;四、当地公安部门何以玩忽职守,缺乏应有的警惕性和护民意识,应当好好问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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