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暴力强拆的话题迅速在网上形成舆论热点,点燃了长期以来公众对于基层政府非法公然使用暴力的愤怒。在纷纷谴责或者声讨施暴者残忍的同时,我们是否想过:为什么没人报警?公安到哪里去了?
其实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众所周知,几乎所有的拆迁都是由政府和官员主导进行的。而拆迁又与城市规划普遍存在贪大求快、急功近利、只计眼前、不顾后果等短期行为有关。官员的短期任期与经济和城市发展的长远要求形成尖锐的、永远不可调和的矛盾。在这个时候,公权力又常常在拆迁问题上与发展经济的借口捆绑在一起。对拆迁中出现的尖锐对抗,基层政府其实是早有预案的。一般情况下,由政府组织的强拆,基本上有条潜规则:公安不出警;检察不立案;法院不受理,唯一的公权力就是拆迁办。结果往往是一意孤行,暴力肆虐,如愿以偿,拆迁者成了政府“最可爱的人”。但等到项目建成,拆迁办解散,拆迁户没完没了的上访就成了政府挥不去的烦恼。现任官员不断的为了眼前利益搞拆迁,继任官员则不断的为累积的问题埋单,形成了一个无法终结的怪圈。执政的威信和政府的公信在这个怪圈里渐行渐远。
基层政府在拆迁中肆无忌惮的使用暴力的原因,就是他们实际上取得了一种法治环境下的治外法权。一般强拆使用暴力大约有几种情况:直接动用警力或者警校学生;雇佣体工大队武术学校学生;异地雇佣社会青壮年;雇佣当地黑社会势力。步骤一般是:1、正面动员加物质利诱;2、舆论威胁;3、断水断电逼迫;4、黑社会上门骚扰威胁;5、暴力殴打驱赶;6、器械强行拆除。在这些过程中,被拆迁者基本上没有任何可以借助的力量。报警不出警,报案不立案,信访不受理,游行遭驱赶。唯一可以借助的舆论媒体,也常常是有记者到场,发不出稿件。要么记者被直接收买,要么媒体被广告交换,或者被打招呼要维稳要正面。因此,在被拆迁的地方,事实上形成了一个法律真空的盲区,而非法的暴力此时此地就公然打出了“执法”的旗号。这种实际存在的“治外法权”是对依法治国公然的挑战,但却经常被睁只眼闭只眼的变相纵容。
公权力在拆迁中扮演的不光彩角色其实都与个人利益有关。基层政府不仅整体从拆迁中可以得到出卖土地的分红,公职人员还会从拆迁补偿、回迁安置等环节通过弄虚作假获得经济利益。拆迁实际上也是一次利益再分配的机会,各种合法不合法的利益诉求通过合规则的与反规则的潜规则的方式纷纷登场。一般地说,每拆迁一个村庄,最终安置赔偿的往往是两个村庄的代价。一方面在尽可能的压低给村民的补偿,另一方面又会凭空产生一些额外的补偿。请客、送礼、交易、交换、各种可能的手段无不用到极端。还有什么真离婚假离婚,过继收养拉郎配等等,一次拆迁,其实也是一场人性丑恶的灵魂大表演。
成套的法律规定都写在纸上,成建制的司法执法都隐形潜伏,拆迁成了民众有冤无处申,有状无处告的受难场。拆迁这个新兴的热词,于是被调侃的读作“拆那儿”与“中国的英语读音接近,从而暗喻其所具有的国家性和广泛性。
听到的拆迁故事很多,大都与公共暴力的残忍与民不聊生的苦情相关,与传统的乔迁之喜似乎无缘。强拆与强国无关,与强盗已相去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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