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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强奸罪 |
2013年8月28日,沸沸扬扬的被告人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就要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与被害人双方的角逐将从庭外回归法庭内,一决高下,其他被告人也将一露真容。公诉机关是海淀区检察院,李天一等人的辩护律师会为其无罪辩护。
一、庭审过程的预判。
2、各被告人会一致认为被害人杨某是卖淫女,他们与杨某发生关系是卖淫嫖娼,不是强奸;5被告人会称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不是《刑法》;他们应当仅受到行政拘留,而不是刑事拘留,他们的行为不是犯罪。
3、被害人杨某一般情况下将会出庭,因为之前,她的律师说她精神焦虑、生病。正常情况下,她作为本案关键人物,法院为了查明事实会要求她出庭。
4、检方证人将会出庭来指控犯罪。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又会多一个强大的对手——检察院的检察官,既然检方把案件起诉到法院,检方认为5被告人是构成犯罪的。
5、甚至,检方会在法庭内播放案发现场案发时的监控录像支持公诉。
二、案件有罪或无罪?
最终,如果法院认定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卖淫嫖娼,被告人显然是无罪的。
鉴于检方是向海淀区法院起诉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区级法院是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所以,如果检方指控成立,5名被告人会被判处10年到15年之间的有期徒刑。但是,法院对于未成年人,会适当减轻处罚。
三、案件持续的时间会有多久?
四、被害人的赔偿措施?
在法院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前提下,法院才会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数额应该不大,就是一些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
轮奸与嫖娼,罪与非罪如何定夺。名誉与母爱,控告与反制。法网与情网,网上网下口水四起,法庭内一定是一场好看的大戏。
只可惜,涉及未成年人,不能公开播映。
王永杰
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
中国民主建国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邮箱:7351263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