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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约架与寻衅滋事罪

(2012-07-19 20:29:54)
标签:

微博约架

王永杰律师

法制晚报

王巍

杂谈

2012年07月19日 14:29
来源:法制晚报

7月以来,微博约架之风盛行,网络知名评论人,同时也是几起约架事件的当事人——著名微博博主五岳散人昨日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五岳散人表示,约架其实就是一种形式,是将一个没有结论的问题展示出来公开解决。在这之中,约架的形式大于内容,不太容易造成人身体的损伤。

有律师表示,一旦约架现场有意外发生,约架者本身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五岳散人:约架已经变成公众行为了

法制晚报(下称FW):是你开约架先河的?

五岳散人:不是我,是吴法天。他当年跟我提出来约架。

FW:为什么大家都在朝阳公园约架呢?

五岳散人:那地方太好找了!而且有一个大广场,能满足多方需要——微博约架当天都有不少粉丝现场围观。

FW:作为多次被约的一方,你觉得现在的约架和以前有什么不同?

五岳散人:开始是私人恩怨,现在变成一种行为艺术,已经变成公众行为了。我微博有几十万的粉丝,一旦说约架,有很多人去现场看,在那种情况下“动手”不大可能。

FW:约架实际的目的是什么?

五岳散人:公开约架其实就是借约架的形式,将一个没有结论的问题展示给公众看,是公开解决问题的一种形式,有点让大家来评理的意味。

律师:约架发生伤害可能被追刑责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王永杰律师认为,约架现场一旦发生混乱导致人员受伤,那么根据伤情程度,会有相关人员涉嫌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最有可能的两种罪名便是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

即便如此,王律师提出,约架者本人并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因为约架者的初衷是解决问题,目的是吸引他人的关注,并不存在伤害的故意。

文/记者王巍

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2_07/19/16147997_0.shtml

王永杰律师简介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电话:1391020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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