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价过路费案” 警方查明确有武警参与 已移送检察院
(2011-07-13 14: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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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军锋河南妨害作证罪涉嫌诈骗罪鲁山县公安局审查起诉杂谈 |
辩护律师王永杰律师按语:奇怪的起诉意见书,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人民网北京7月13日电(记者杨孟辰)
根据鲁山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经公安机关查明,2008年初,时军锋、时建锋为谋取利益,与某武警支队的张新田、李金良
另本案涉案人员石留申、王明伟因故意向公安机关虚假证明、隐匿罪证,致使时军锋逃避法律追究,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之规定,涉嫌伪证罪,2011年7月1日移送鲁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新闻回顾
2011年1月11日,河南农民时建锋因在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元被判无期徒刑。就在案件尘埃落定之后,哥哥翻供,弟弟自首。并称其与自称武警支队官兵的张新田、李金良签订的一份合同,时军锋向对方支付120万元,对方保证其悬挂军车牌照被武警部队、收费站、高速公路、平顶山军分区查扣时,必须保证做到派车派人及时排除。后该案主审法官被撤职,案件启动再审程序……1月17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此案撤回起诉,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