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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8日傍晚,王某某(男,42岁,青岛平度人)到龙口市东莱街道某汽车修理厂修车,在等待维修的过程中,王某某闲来无事便在店内踱起了步。当其溜达到一辆正在维修的面包车前时,发现该车储物格里有一张加油卡,王某某四下瞅瞅,趁店内无人注意,便将加油卡偷偷放进了自己的腰包。
王某某修完车后,开车到加油站插入加油卡,发现卡没设密码,里面还有700余元!欣喜异常的王某某立即给自己的车加了195元汽油。不曾想,加油卡设置了消费提醒,刚加完油,失主手机便接到短信,这才发现加油卡被盗,遂向龙口市公安局东莱派出所报案。
接到失主报案后,民警经过调查,最终锁定盗窃嫌疑人王某某,并于12月11日将其抓获。
令民警无语的是,
岂不知,民警早就调阅了维修厂内的监控录像,王某某鬼鬼祟祟的偷窃行为一览无余。在证据面前,王某某不得不低下头,如实供述了自己趁人不备,盗窃加油卡的违法犯罪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龙口市公安局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