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当时钱能及时存进去的话,那位顾客就能买到彩票了,也就能顺利领到奖金了,现在顾客来找我赔偿了,但真的应该是由我来承担这个责任吗?”昨天,一位卖彩票的老板打来电话,讲述了他的遭遇,希望能有个明白人来给他评评理。
3600元存款成功,卡内余额却分文未变
这位打来电话的老板姓李,前几年在凤凰台附近开了一家彩票店,经过几年的用心经营,拥有了不少老客户。5月5日下午5点左右,一位老客户来到李先生的彩票店买彩票,选好号后却发现彩票机里没有余额了,所以李先生就跑到附近银行的自动存款机,存了3600元。
“当时ATM机上显示存款已成功,打印的存款单据上也显示这3600元已经存上了,但是等我一查询余额,里面却还是空白的。”当发现彩票机里仍然没有钱时,李先生有点着急了,因为顾客还在那里等着买彩票。当时银行已经下班了,李先生好不容易找到一位银行工作人员,那位工作人员表示,存款机出故障,资金被冻结了,只能等到第二天早上才能把资金打过去。
无奈之下,李先生只能拒绝了那位顾客买彩票的要求。
错失近万元奖金的责任谁来负?
当时由于李先生的彩票机里没有足够的金额,所以就拒绝了那位市民买彩票的要求,但是这件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那位顾客买的是中国体育彩票11选5,每10分钟开奖一次,虽然那位顾客没有买到彩票,但是我仍然记下了他选的号码,等开奖后我一看,他选的号码竟然中奖了,而且奖金高达近万元。”李先生看到开奖结果后,心里就有点不自在。果然第二天,那位顾客就找过来了,要求李先生承担没有买到彩票的损失。
但是李先生认为应该由银行承担相关的责任,因为如果不是银行的自动存款机出故障,李先生就能顺利将钱打入彩票机,从而就能把彩票顺利卖给那位顾客,这样的话,那位顾客就能拿到本来应该属于他的奖金,所以归根结底,银行应该负责这位顾客的损失。另外银行在承诺第二天一早就打到彩票机里的钱,直到中午才进账。
但是银行方面却表示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先生只能求助热线,希望能够了解法律在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律师:应由顾客自己承担相关责任
针对这种情况,记者咨询了西政律师事务所的张中磊律师,张律师表示,应该由顾客来承担相应的损失。
张律师解释说,购买彩票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射幸合同”。但是由于当时彩票机里没有钱,李先生没有把彩票卖给市民,也就是说购买彩票的交易没有达成,合同没有成立,自然也就不受法律保护,所以造成的损失并不应该由李先生来承担。
另外李先生提出的由于银行没有及时把钱打进去,才导致交易失败,所以应该由银行来承担责任的理由,律师也予以了否认,认为这并不能成为赔偿的理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位市民必须交上买彩票的钱,同时李先生也把彩票给这位市民,才能算是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已经形成,却无法兑换奖金,就应该由彩票中心来承担责任。像李先生这种根本没有出售彩票的情况,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张律师表示,像李先生遇到的这种由于合同没有成立而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购买彩票的市民自己承担责任,李先生和银行都不应该对此进行负责。(YMG记者
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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