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矛盾高发的应对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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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矛盾事态罪名《中国青年报》马继文临县杂谈 |
分类: 周英杰专栏 |
【前提】:山西吕梁临县兔坂镇农民马继文上访反映自家土地被强占,没想到被判"敲诈政府"获刑3年。当地政府称,马继文多次上访,“索要赔偿150万元,至少不低于80万元”。对此,马继文女儿称“父亲只想要回我们的土地,要赔偿都是赌气说法”。(5月6日《中国青年报》)
但从此案发生和发展的过程来看,我们还是很可以总结出一些耐人寻味的东西,足以引起社会各方面尤其是管理者的注意。
首先,一个正常的社会并不是一个鸦雀无声或者“到处燕歌莺舞,更有潺潺流水”的社会,而是一个充满了各种矛盾冲突、各种利益诉求的社会。这正如自然界的春夏秋冬、风雨雷电等诸般现象的发生一样不可避免。所谓“和谐社会”并不是说要从根本上消除这些现象,而是要通过努力在这些因素之间达成和保持某种均衡。所以,作为这个社会的管理者们要正视这个现实,把各种矛盾和冲突的爆发视为一种正常的现象,并为此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其次,有了矛盾和冲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应对失策,左支右绌。要么不管不问,束手无策;要么如临大敌,反应过激。前者会让事态进一步扩大,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局部危机会演变成为全面危机;而后者则可能小题大做,不但没有将矛盾压服,反而“按下葫芦起了瓢”,人为制造出新的矛盾,终使事态更加激化,成为一团纠结在一起的乱麻。
我们很遗憾地看到,发生在山西吕梁临县的这起事件,大约正是在“强力压服”这样的一种处理模式所指导下而导致的一个结果。可问题在于,以“敲诈勒索政府”罪名重办了当事农民之后,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吗?显然是没有。不但没有解决,而且还让此案走上了《中国青年报》这样的知名媒体,事态反而大大地恶化了。说实话,就这个具体的事件而言,最终无论是当地政府赢了,维持了马继文的罪名;还是马继文赢了,洗却了“敲诈”之罪,实际上都没有真正的赢家,其结果只能用“一地鸡毛”来形容。这样一个“多输”的结局也许说明:社会的稳定局面从来都不是“打压”出来和“围堵”出来的,即使依靠强制的办法得到了所谓的“稳定”局面,那也是暂时的和虚弱的,根本不是治本之术。
要有效、合理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就要建立和完善起各种必要的申诉和宣泄管道,要让大家在有了委屈、遭遇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之后,投诉有门,有正当的反映问题的渠道。这就正如一间屋子,不仅要有门,还要有窗户,否则里面的人就会全被憋死。当然,有了渠道之后,还要善待这些渠道。而不要像山西吕梁临县兔坂镇这样,草率地给上访的农民扣上“犯罪”的大帽子。这样做,其实等于是将正常的反映渠道又堵死了,那结果和没有建立这些渠道并无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