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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的书

(2011-12-14 16:33:16)
标签:

香港图书馆

青少年心理

杂谈

我家大儿子收到一封由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香港公共图书馆发给他的信,是一封中英双语的逾期通知书,告知他所借的《世界名船事典 A to Z》已经过了归还日期,敦促他立即将书归还给香港公立图书馆并且交付过期罚款。如果已经还了,则无须理会这通知书。大儿子想都不想就斩钉截铁地说那书他已经按时还了,并且拉着在他身旁的弟弟作证,确认是他们俩一起去还的。弟弟补充说是一个周六上午,当时我没在香港,去北京了。他之所以记忆如此清晰是因为哥哥还答应请他吃汉堡包套餐,结果买了个上面带香肠片儿的面包就糊弄过去了。

  香港公共图书馆允许每人借走六本书,两周内归还,在未到期之前可以在电脑上续借。我在孩子们很小的时候就养成习惯,周六带着他们去图书馆看书、借书。我们仨每次就能借来十八本书,在家里,借来的书都是放在一起的,免得漏掉要交罚款。这信上的那本《世界名船事典 A to Z》是我和他们一块儿借回来的,很厚的一本,在电脑上续借过两次。想想这俩小家伙坐趟巴士去图书馆,不至于将那么厚重的一本书丢掉。虽然心里觉得是图书馆的电脑系统搞错了,但还是决定和大儿子跑一趟。

  图书馆职员看到儿子递给他的“政府来函”后,将资料输入电脑,确认系统记录里这本书是没有还。他仔细地向孩子询问了是哪一天还的书,和具体放入哪一个“快速还书箱”。之后就拿出一张表格替他填写好个人资料、联系方式等并让他签名,原来是一份带有档案号的“已归还图书馆资料声明”。之后发给我们一封确认信,说明在图书馆处理这个事情期间,他外借图书馆资料限额页数不会受到影响,如果寻回这书的话,一定立即归还,当然是要补交罚款的。另外如果图书馆在发出追讨信的两个月内成功寻回有关资料,图书馆职员会通知他的。当然在此期间,他也可以致电到借这本书的图书馆查询,更可以透过图书馆的检索目录在网上查询。

  在办理这些手续的整整十分钟里,最令我敬佩的是图书馆职员的态度。儿子跟这位职员对话时,在说出究竟是哪一天,和具体是放在了哪个“还书箱”里时犹犹豫豫的。而此刻,这位图书馆职员面前电脑里显示的是书并没有还回去。可是这位职员的态度非常平和,丝毫没有对面前这个十多岁的孩子不尊重,没有露出一丝怀疑他和他的弟弟有可能糊里糊涂把书弄丢了。那些“小朋友你在家里找过没有呀?”或者是“你自己都想不清楚,是不是没有还呀?”的话一句都没有说。到最后,他笑嘻嘻地对儿子说:“这封确认信你收好了,现在又可以再去借书啦,拜拜!”。

  听到身旁的儿子松了一口长气,原来他和我一样,以为这位先生怎么样也一定会责备他两句。这时我脑海里突然闪出最近看到的一则新闻,一个女孩被误认为偷笔, 学校给了处分。孩子给好友发了一条短信:“真的不是我偷的,请你相信我!!”之后跳楼结束了自己稚嫩的生命。当然,有人说现在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太脆弱了,为“这么点儿小事儿”至于跳楼吗?可是身为父母的我们有没有用同理之心换位到孩子的角度思考过,有时候我们大人认为很小的事在他们弱小的心灵里会被放大,为什么不先选择相信他们呢?

  这时我们又来到图书馆的青少年图书那一层,儿子如饥似渴,眼睛睁得老大挑选了他喜爱的书。最后要离开时,我偶然一转身,对面架子上的《世界名船事典 A to Z》豁然入目,赶紧把那份公函拿出来核对号码,的确就是它!原来没有登记就已经悄悄地回到了书架上。我俩兴高采烈,抱着这本失踪的书,三步并作两步赶紧又去找刚才那位和气的先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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