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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颐和园长廊彩画故事二百二十六

(2018-01-22 10: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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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这幅彩画取材于蒲松龄《聊斋志异》中“小二”的故事。


故事梗概:


藤县赵家的女儿名小二,自小聪慧,随父母参加了白莲教,学会了教主的全部法术。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的丁生来找她,告诉她邪教误人,小二猛然惊醒,与丁生一起逃走了。此后二人几次避难,小二施展法术,精心经商,不久二人就过上了殷实安逸的日子。这个故事告诉人们,有才华的人误入歧途的不少,但是能够遇到丁生这样人的就不多了。


又,从这幅彩画的女主头戴雉鸡翎,背后屏风江牙山海图,案上红烛明亮,帐外的旌旗猎猎斧钺高举来看,与“小二”故事的情节不合,此画应是女将军夜晚在军帐中谋划战事的情形。因此该图画不应是“小二”的故事。《颐和园长廊彩画故事全集》将该故事命为“小二”故事,似有误。

故事详情:


滕邑赵旺家,夫妻奉佛,不吃荤血,乡中有“善人”之称。赵家生活小康。有一女,名小二,绝慧美,赵珍爱之。年六岁,使与兄长春,并从师读,凡 五年而熟五经焉,同窗丁生,字紫陌,长于女三岁,文采风流,颇相倾爱。 私以意告母,求婚赵氏。赵家期以女嫁大户,故弗许。未几,赵嫁父母惑于白莲教;白莲教之徐鸿儒反,赵家俱陷为贼。小二知书善解,凡剪纸作马、撒豆成兵的法术, 一见辄精。小女子师从徐鸿儒者六人,惟小二学之最精,徐尽传其术。小二的父亲以其女之故,得委重任。


时丁生年十八,在滕县求学,考中了秀才,而不肯论婚,心意不忘小二也。潜亡去,投徐鸿儒麾下,女见之喜,优礼逾于常格。女以徐鸿儒高足故,主军务;昼夜出入,无暇见父母。丁每晚见,女斥绝下人,谈至三更。丁私告曰,“小生此来,卿 知区区之意否?”女云:“不知。”丁曰:“我非妄意攀龙,所以故,实为卿耳。左道无济,止取灭亡。卿慧人,不念此乎?能从我亡,则寸心诚不负矣。”女默然思索,豁然梦觉,曰:“背亲而行,不义, 请告。”二人入陈利害,父母不悟,曰:“我师神人,岂有舛错?”女知不可谏,乃易辫发而髻。出二纸鸢,与丁各跨其一;鸢肃肃展翼, 似鹣鹣之鸟,比翼而飞。质明,抵莱芜界。女以指拈鸢项,忽即敛堕。遂收鸢。更以双驴,驰至山阴里,托为避乱者,僦屋而居。


二人匆匆亡,衣物匮乏,薪储不给。丁甚忧之。借粟于邻, 莫肯贷以升斗。女无愁容,但质簪珥。闭门静对,猜灯谜,忆亡书,以是赌胜负;负者,骈二指击腕臂焉。西邻翁姓,绿林之雄也。一日, 猎归。女曰:“‘富以其邻’,我何忧?暂借千金!” 丁以为难。女曰:“我将使彼乐借也。”乃剪纸作判官状,置地下, 覆以鸡笼。然后握丁手登榻,煮藏酒,检阅《周礼》行酒令:任言至某册第几页,第几人,即共翻阅。其人得食旁、水旁、酉旁者饮,得酒部者倍之。既而女适得“酒人“,丁以大杯斟满促女饮。女乃祝曰:“若借得金来,君当得饮部。”丁翻卷,得“鳖人”。女大笑曰:“事已谐矣!”倾壶斟酒。丁不服。女曰:“君是水族,宜作鳖饮。”方喧竞所,闻笼中戛戛。女起曰:“至矣。”启笼验视,则布襄中有巨金,充溢。 丁不胜愕喜。后不久翁家一仆妇抱儿来戏,窃言:“我主人初归,篝灯夜坐。地忽暴裂, 深不可底。一判官自内出。言:‘我地府司隶也。太山帝君会诸冥曹, 造恶人名录,须银灯千架,每架计重十两;尔施舍百架,则罪愆消除。’主人骇惧,焚香叩祷,奉以千金。判官荏苒而入,地亦遂合。”夫妻听其言, 故意啧啧诧异之。从此渐购牛马,蓄厮婢,白营宅第。


乡里无赖子窥其富,纠诸凶徒,逾垣劫丁。丁夫妇始自梦中醒,燃火把观之,寇集满屋。二人执丁;又一人探手女怀。女袒而起,乾指而呵曰:“止,止!”盗十三人,皆吐舌呆立,痴若木偶。女始着裤下榻,呼集家人,一一反接其臂,逼令供吐明悉。乃责之曰:“远方人埋头涧谷,冀得相扶持;何不仁至此!缓急人所时有,窘急者不妨明告,我岂积钱自封者哉?豺狼之行,本合尽诛;但吾所不忍,姑释去,再犯不宥!”诸盗叩谢而去。居无何,白莲教主徐鸿儒就擒,赵家夫妇妻子俱被夷诛。丁生携金往 赎长春之幼子以归。儿时三岁,养为己出,使从姓丁,名之承祧。于是里中人渐知为白莲教亲戚。适蝗害稼,女以纸鸢数百翼放田中,蝗远避,不入其陇,以是得无恙。里人共嫉之,群首告于官,以为白莲教徐鸿儒余党,官瞰其富,鱼肉之,收丁。丁以重赂啖县令, 始得免。女曰:“钱货之来不明,宜散之。然蛇蝎之乡,不可久居。”因贱售其业而去之,止于益都之西鄙。


女为人灵巧,善居积,经纪过于男子。常开琉璃厂,每进工人而指点之,一切棋灯,其奇式幻采,诸肆莫能及,以故直昂得速售。居数年, 财益称雄。而女督课婢仆严,百无冗口。暇辄与丁烹茗着棋, 或观书史为乐。钱谷出入,以及婢仆业,凡五日一课;女自持筹,丁为之点籍唱名数焉。勤者赏给有差,惰者鞭挞罚膝立。是日,给假不夜作, 夫妻设肴酒,呼婢辈度俚曲为笑。女明察如神,人无敢欺。而赏辄浮于其劳,故事易办。村中二百余家,凡贫者俱量给资本,乡以此无游情。值大旱,女令村人设坛于野,乘舆野出,禹步作法,甘霖倾注,五里内悉获足。人益神之。女从未面罩黑纱,村人皆见之。或少年群居,私议其美; 及觌面逢之,俱肃肃无敢仰视者。每秋日,村中童子不能耕作者, 授以钱,使采野菜,几二十年,积满楼屋。人窃非笑之。会山左大饥, 人相食;女乃出菜,杂粟赡饥者,近村赖以全活,无逃亡焉。


 异史氏曰:“小二所为,殆天授,非人力也。然非一言之悟,骈死已久。由是观之,世抱非常之才,而误入匪僻以死者,当亦不少。焉知同学六人,遂无其人乎?使人恨不遇丁生耳。”


小二——颐和园长廊彩画故事二百二十六



这幅彩画取材于蒲松龄《聊斋志异》中“小二”的故事。


故事梗概:


藤县赵家的女儿名小二,自小聪慧,随父母参加了白莲教,学会了教主的全部法术。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的丁生来找她,告诉她邪教误人,小二猛然惊醒,与丁生一起逃走了。此后二人几次避难,小二施展法术,精心经商,不久二人就过上了殷实安逸的日子。这个故事告诉人们,有才华的人误入歧途的不少,但是能够遇到丁生这样人的就不多了。


又,从这幅彩画的女主头戴雉鸡翎,背后屏风江牙山海图,案上红烛明亮,帐外的旌旗猎猎斧钺高举来看,与“小二”故事的情节不合,此画应是女将军夜晚在军帐中谋划战事的情形。因此该图画不应是“小二”的故事。《颐和园长廊彩画故事全集》将该故事命为“小二”故事,似有误。

故事详情:


滕邑赵旺家,夫妻奉佛,不吃荤血,乡中有“善人”之称。赵家生活小康。有一女,名小二,绝慧美,赵珍爱之。年六岁,使与兄长春,并从师读,凡五年而熟五经焉,同窗丁生,字紫陌,长于女三岁,文采风流,颇相倾爱。私以意告母,求婚赵氏。赵家期以女嫁大户,故弗许。未几,赵嫁父母惑于白莲教;白莲教之徐鸿儒反,赵家俱陷为贼。小二知书善解,凡剪纸作马、撒豆成兵的法术,一见辄精。小女子师从徐鸿儒者六人,惟小二学之最精,徐尽传其术。小二的父亲以其女之故,得委重任。


时丁生年十八,在滕县求学,考中了秀才,而不肯论婚,心意不忘小二也。潜亡去,投徐鸿儒麾下,女见之喜,优礼逾于常格。女以徐鸿儒高足故,主军务;昼夜出入,无暇见父母。丁每晚见,女斥绝下人,谈至三更。丁私告曰,“小生此来,卿知区区之意否?”女云:“不知。”丁曰:“我非妄意攀龙,所以故,实为卿耳。左道无济,止取灭亡。卿慧人,不念此乎?能从我亡,则寸心诚不负矣。”女默然思索,豁然梦觉,曰:“背亲而行,不义,请告。”二人入陈利害,父母不悟,曰:“我师神人,岂有舛错?”女知不可谏,乃易辫发而髻。出二纸鸢,与丁各跨其一;鸢肃肃展翼,似鹣鹣之鸟,比翼而飞。质明,抵莱芜界。女以指拈鸢项,忽即敛堕。遂收鸢。更以双驴,驰至山阴里,托为避乱者,僦屋而居。


二人匆匆亡,衣物匮乏,薪储不给。丁甚忧之。借粟于邻,莫肯贷以升斗。女无愁容,但质簪珥。闭门静对,猜灯谜,忆亡书,以是赌胜负;负者,骈二指击腕臂焉。西邻翁姓,绿林之雄也。一日,猎归。女曰:“‘富以其邻’,我何忧?暂借千金!”丁以为难。女曰:“我将使彼乐借也。”乃剪纸作判官状,置地下,覆以鸡笼。然后握丁手登榻,煮藏酒,检阅《周礼》行酒令:任言至某册第几页,第几人,即共翻阅。其人得食旁、水旁、酉旁者饮,得酒部者倍之。既而女适得“酒人“,丁以大杯斟满促女饮。女乃祝曰:“若借得金来,君当得饮部。”丁翻卷,得“鳖人”。女大笑曰:“事已谐矣!”倾壶斟酒。丁不服。女曰:“君是水族,宜作鳖饮。”方喧竞所,闻笼中戛戛。女起曰:“至矣。”启笼验视,则布襄中有巨金,充溢。丁不胜愕喜。后不久翁家一仆妇抱儿来戏,窃言:“我主人初归,篝灯夜坐。地忽暴裂,深不可底。一判官自内出。言:‘我地府司隶也。太山帝君会诸冥曹,造恶人名录,须银灯千架,每架计重十两;尔施舍百架,则罪愆消除。’主人骇惧,焚香叩祷,奉以千金。判官荏苒而入,地亦遂合。”夫妻听其言,故意啧啧诧异之。从此渐购牛马,蓄厮婢,白营宅第。


乡里无赖子窥其富,纠诸凶徒,逾垣劫丁。丁夫妇始自梦中醒,燃火把观之,寇集满屋。二人执丁;又一人探手女怀。女袒而起,乾指而呵曰:“止,止!”盗十三人,皆吐舌呆立,痴若木偶。女始着裤下榻,呼集家人,一一反接其臂,逼令供吐明悉。乃责之曰:“远方人埋头涧谷,冀得相扶持;何不仁至此!缓急人所时有,窘急者不妨明告,我岂积钱自封者哉?豺狼之行,本合尽诛;但吾所不忍,姑释去,再犯不宥!”诸盗叩谢而去。居无何,白莲教主徐鸿儒就擒,赵家夫妇妻子俱被夷诛。丁生携金往赎长春之幼子以归。儿时三岁,养为己出,使从姓丁,名之承祧。于是里中人渐知为白莲教亲戚。适蝗害稼,女以纸鸢数百翼放田中,蝗远避,不入其陇,以是得无恙。里人共嫉之,群首告于官,以为白莲教徐鸿儒余党,官瞰其富,鱼肉之,收丁。丁以重赂啖县令,始得免。女曰:“钱货之来不明,宜散之。然蛇蝎之乡,不可久居。”因贱售其业而去之,止于益都之西鄙。


女为人灵巧,善居积,经纪过于男子。常开琉璃厂,每进工人而指点之,一切棋灯,其奇式幻采,诸肆莫能及,以故直昂得速售。居数年,财益称雄。而女督课婢仆严,百无冗口。暇辄与丁烹茗着棋,或观书史为乐。钱谷出入,以及婢仆业,凡五日一课;女自持筹,丁为之点籍唱名数焉。勤者赏给有差,惰者鞭挞罚膝立。是日,给假不夜作,夫妻设肴酒,呼婢辈度俚曲为笑。女明察如神,人无敢欺。而赏辄浮于其劳,故事易办。村中二百余家,凡贫者俱量给资本,乡以此无游情。值大旱,女令村人设坛于野,乘舆野出,禹步作法,甘霖倾注,五里内悉获足。人益神之。女从未面罩黑纱,村人皆见之。或少年群居,私议其美;及觌面逢之,俱肃肃无敢仰视者。每秋日,村中童子不能耕作者,授以钱,使采野菜,几二十年,积满楼屋。人窃非笑之。会山左大饥,人相食;女乃出菜,杂粟赡饥者,近村赖以全活,无逃亡焉。


 异史氏曰:“小二所为,殆天授,非人力也。然非一言之悟,骈死已久。由是观之,世抱非常之才,而误入匪僻以死者,当亦不少。焉知同学六人,遂无其人乎?使人恨不遇丁生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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