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元年,清朝定鼎北京后,于京师设置顺天府。顺天府的长官称府尹,正三品。全国其他地区的府的长官称知府,从四品。清代制度正三品衙门所用的印为铜制,惟顺天府的印章是银制,与封疆大吏的总督和巡抚的印章同质。
顺天府下设有东西南北四个路厅,四个路厅的设置只有顺天府如此,其他府没有此类设置,即便有同样的名称的,也是县的建置,不同于顺天府的路厅,成为介于府和县之间的行政设置。每个路厅设同知一人,分管各州县:
西路听厅管辖大兴,宛平,良乡,涿州,房山;
南路厅管辖固安,永清,东安,霸州,文安,大城,保定;
东路厅管辖通州,三河,宝坻,蓟州,武清,香河,宁河;
北路厅管辖昌平州,顺义,密云,怀柔,平谷。合计二十四州县。
顺天府所领二十四州县虽在直隶总督的辖区内,但府尹和总督没有隶属关系,不属于直隶省统辖的一个府,其地位视同为省,更多的是受清廷的直接领导。
另,北京的地名当中有一个漷县,在通州。当年的确是一个县,在顺治十六年,也就是1659年的时候并入了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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