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吴倩)
(2014-07-13 11:20:12)著名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曾在《大教学论》中提出了“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这个观点,这本书的主要目的也就是从此点出发。而从作者的提出此观点的背景来看,他忧痛祖国的沉沦,愤恨封建战争,渴望和平、安宁、光明世界的到来。夸美纽斯认为,良好的教育是改造社会的主要手段,是打开新世界大门的钥匙。为了争取祖国的和平独立,他献身与教育事业。针对封建贵族对学校教育的垄断,明确地提出了普及教育的主张。夸美纽斯指责了当时的学校只是为了富人设立的,穷人被排斥在校门之外。他在书中这样写道:“在那些被摈于学校以外的人们里面,也许就有极其优秀的才智人士,他们这样被糟蹋、被埋没,真是教会与国家的大损失”。同时,他认为“人人都应该接受教育,只有受过合适的教育,人才能成为一个人,一切男女青年都应该进学校”,“不独有钱有势的人的儿女应该进学校,而且所有的城镇乡村的男孩和女孩,不论富贵贫贱,都应该进学校”。在书中,作者将其进入学校学习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的大量事实的论证。
要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所理解的点是:一切人。强调了教育的普遍新问题。正如作者所强调的那样,天性笨拙的人和女性都应该接受教育。世上也找不到一个智力低到不能接受教育的人,而女性的求知能力往往要比男性还要强。夸美纽斯对普及教育的具体要求是,对所有男女儿童授以幼儿教育和初等教育;对有志于从事脑力劳动的男女青年授以中等教育;对受完中等教育的“智者”授以高等专业教育。由此可见,把一切知识教给所有人,不仅仅强调了对象“所有人”,而且强调了教育的阶段性,每个阶段只能与所学习的知识结构相适应。因此班级授课制,在统一的老师、同一年龄阶段的学生、统一教育方法、统一的教材、统一课程编制的环境下,面向所有学生进行普及教育。这种教学方法可以减少因为个别教学带来的费力,对于实现普及教育提供了方法指导。为了实现这一主张,除了在学校里实行班级授课制,夸美纽斯还提出了另一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学校制度。按照教育年龄进行不同阶段的、不同教育层次的学习,分为四级教育:在每个家庭里设立母育学校,由母亲对1-6岁的儿童进行学前教育;在每个乡镇和乡村设立国语学校,对6-12岁的儿童进行初等教育;在每个较大的城市设立拉丁学校,对12-18岁的青年进行中等教育;在每个国家或省建立大学,对18-24岁的成年进行高等教育。这四个阶段都是上下连贯的,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继续。这样,全国统一的学校制度进行了规范,一切人都要按照这个安排进行阶段学习,“一切人”的目标以此进行确立。
要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一切知识指的是什么知识呢?不读《大教学论》,通俗的理解为所有的知识,只要是知识、你不知道的事情。而夸美纽斯所认为的一切知识指的是一切有用的知识。那哪些才是有用的知识?在他看来:学校里应组织的学生除了有价值的事项以外,不学别的。学校教人便应竭尽方法去教他们,不仅要使
一切有价值的知识的习得,夸美纽斯提出了自然原则的教学方法。即便利性原则、彻底性原则、简明性与迅捷性原则。他说:把容易、彻底和迅捷合在一起的教法便是合适的教法,所谓的“容易”:即不强迫学生死记硬背,而是采用说服、赞扬、奖励和改进学校环境、教学方法等一切可能采取的手段,把学生的求职与求学的欲望激发起来,循序渐进的进行,使学生能够在教师的指导下,能够有所领会,同时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是教师的职责。学习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而应该是一件令人愉快的、容易的事情,教师的教学方法十分重要。所谓“彻底”:要使得学生牢固的掌握所学的知识,还得加强复习和联系。他说:“所教的科目若不常有适当的反复与练习,教育便不能够达到彻底的境地。彻底的将知识进行分析告诉学生,彻底学习一切结构的理由和各个科目的规则的形成所依据的原则,科学的原则应当首先印在心上,不单是利用讲解理由的办法,而且应当在事物的本身上面实际指证出来。彻底的学习,在学校里学习的每件事情都应该由它的原因去教导。所谓的“简明性与迅捷性”:就是要使得教学不再那么繁琐,应该进行统一的规划和安排,学生也在统一的教导中进行学习,采用同一种方法,教学不再局限于个数;采用教学内容与学习的接受能力相适应,不会错乱有序;采用课程安排由易到难、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的层次性学习,每个年龄阶段都有自己需要学习的知识,这样能够有效的在安排下进行简单明了的教学,而且又能够迅捷的学习,减少不必要的拖拉。可能会担心学生个体差异导致学生的程度不同,学生可以通过私下的自我学习或者请教其他人进行弥补,而不会影响到整体的学校的教学进度。这三个原则与班级授课制相适应,符合其特点,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