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被立案调查股民诉讼索赔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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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浩律师索赔虚假陈述浔兴股份 |
分类: 索赔征集 |
2018年10月26日浔兴股份(002098)披露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立案调查。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认为,如证监会最终对浔兴股份予以行政处罚,部分受损投资者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启动诉讼索赔,要求浔兴股份赔偿股民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刘华浩律师认为,根据目前信息,在2018年10月26日前买入浔兴股份股票,并在2018年10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有望诉讼索赔,具体索赔条件经调查结果披露及法院认定可能有所调整。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团队专业代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索赔业务,目前团队已帮助佛山照明、上海绿新、大智慧、安硕信息等众多虚假陈述案件中受损的股民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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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浩律师:1802713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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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002室
股民需提供的诉讼资料: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股东账户卡;
3、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