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股民索赔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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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浩律师索赔虚假陈述天奇股份 |
天奇股份(002009)3月23日晚间公告,公司实控人黄伟兴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超比例减持天奇股份股票未如实披露,以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天奇股份的行为,江苏证监局决定给予黄伟兴警告,并处罚款合计9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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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2017年4月27日晚间,天奇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天奇股份大股东兼董事黄伟兴、董事黄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费新毅也于同期收到《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天奇股份因信批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其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因此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天奇股份的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4月28日之前买入天奇股份股票,且在2017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天奇股份股票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
敬请符合条件的股民抓住良机,尽早与刘华浩律师团队取得联系。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团队专业代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索赔业务,目前团队已帮助佛山照明、上海绿新、大智慧、安硕信息等众多虚假陈述案件中受损的股民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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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浩律师:1802713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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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002室
股民需提供的诉讼资料: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股东账户卡;
3、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