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征集:风华高科涉虚假陈述股民可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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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须知:风华高科股民索赔
8月7日晚间,风华高科(00063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证调查通字180161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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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风华高科涉重大会计差错问题、相关事项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进行信息披露、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
刘华浩律师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如风华高科因上述信批违法违规被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赔偿投资差额损失。风华高科的索赔条件初步确定为在2018年7月26日之前买入,并且在2018年7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股民。
敬请符合条件的股民抓住良机,尽早与刘华浩律师团队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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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002室
股民需提供的诉讼资料: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股东账户卡;
3、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