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索赔维权征集令
(2014-03-14 13:33:42)
标签:
股民索赔维权上市公司汉王科技 |
分类: 索赔征集 |
索赔缘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若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其目前有权依法提起索赔诉讼,要求汉王科技和有关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管辖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索赔条件: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刘华浩律师认为:2011年11月22日前(含当日)买入且未全部卖出汉王科技股票的股民均可依法向汉王科技提起索赔诉讼。刘华律师表示,汉王科技因虚假陈述行为导致股价最大跌幅超过85%,股民损失惨重,并表示股民需提供如下材料委托律师启动民事诉讼: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股东账户卡
3、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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