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民众对“腐败痛苦感”为啥日益加深?

(2012-06-04 09:54:41)
标签:

股票

近日,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原董事长侯行知父子受贿案等,再度暴露出腐败给社会带来的巨大破坏力。与此同时,环球时报近日发表评论称,腐败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民主也无助于腐败问题解决。并称中国“腐败痛苦感”突出跟“为人民服务”的官方政治道德深入人心有关。文章称民间要在大道理上理解中国无法在现阶段彻底压制腐败的现实性和客观性,不举国一起坠入痛苦的迷茫。

    腐败因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所以劝导国民要对其进行“有限容忍”显然是不对的。正如温 总 理所说,执政党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其实,环球时报对腐败和腐败现象两个概念的混淆。殊不知,腐败是一种制度和机制设计的失范,是可以从制度上加以根治的,无法“根治”的是腐败现象,因为腐败现象是一种个体的道德行为,任何社会都会有人铤而走险,以身拭法。尽管亚洲一些国家也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但中国民间之所以对“腐败痛苦感”最为深刻并不是因为民间要求政府彻底根治腐败现象,而是我们在遏制腐败高发方面缺乏有效的手段。

     首先,投资型政府容易发生腐败。发达国家的政府一般呈现“大社会,小政府”的格局,政府只在经济活动中扮演规则的制订和执行者的角色,发达国家政府所投资的行业要么是关乎国家安全,要么是微利或亏损的公共服务性行业。而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在经济领域一边充当运动员的角色,一边又允当裁判员的角色,什么领域都想管,却又都管不好。一个投资型政府往往会导致:效率低下、债台高筑、腐败滋生三大问题。所以我们应该从制度上严格厘清公权与私权的边界,政府职能由经济社会管制型变成公共服务型,降低公权对经济社会资源的直接配置能力,压缩公权的自由裁量空间,强化治权民授的公权理念,从而削弱公权内含在经济社会中的市场租值。

    再者,腐败源于政府内部缺乏权力制衡性。在欧洲发达国家,州政府官员要动用几十亿欧元来建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当地议会审核、批准,事后还要对其所用每笔款项都要进行一一筛查。而我国的一些官员权力过大,却无任何制衡,这才导致了近年来贪官贪污国家财产的资金越来越巨大。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陶校兴因受贿1045万余元财物而被拘捕,陶在供述中称,他在做房地局副局长期间权力庞大,却没有任何相关部门来制约他,他称当时只要有制约机制的存在,他也不敢受贿上千万元巨款。

    不仅如此,虽然近年来网络技术日趋发达,很多贪腐官员的劣迹由网民通过微博爆出,这说明公众对官员的腐败问题愈加关注。但是这还不够,政府的公权必须放置于阳光之下,所以需要强化外部监管和信息透明性,如完善《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尽快推出《行政程序法》等。唯有政府机构每笔财政收入、支出情况都通过网络发布接受公众的质询和监督,才能有效降低公职人员的行权的隐秘性,降低以权谋私的发现成本。

    最后,提高反腐的威慑力,增加腐败成本和风险。德国民众对官中腐败现象几乎到刻簿的程度。他们的前总统武尔夫只不过在当州长时因囊中羞涩买不起房产,便向其好友地产大享低息贷款,后来武尔夫在被问询时撒了谎,最后被媒体捅出,武尔夫不得不引咎辞职。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事还不能算是腐败,但德国民众对“腐败”和“官员撒谎”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而我国对于腐败份子,一定要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只有对腐败采取了“零容忍”的严厉打击,才能把遏制住腐败高发现象。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腐败猖獗,政局危矣。惩防腐败一直是执政党和政府自我净化的重要使命,对腐败哪怕是适度的容忍都是一种罪过。因此,当前要根治腐败的关键是把权力放置在依法行政的铁笼,压缩权力背后的自由裁量的空间,让公权放置于公开透明的阳光之下,最后在对腐败惩处时要严厉打击。否则面对公权内含的巨大市场租值之诱惑,通过道德自律是不足以制度公职人员以身试法的。腐败现象任何国家都难以避免,但是对腐败却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只有这样民众才能对“腐败的痛苦感”逐步降低。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