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将取消药品加成。此举有望破除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的“以药补医”的医疗体制。一直被民众深为诟病的看病贵、吃药贵、检查贵等看病难问题或将得到解决。《摘自京华时报》
对于患者而言,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价销售和“以药补医”,无疑乃重大利好消息。这样一来,不仅是大家盼了这么多年,终于盼来了有可执行的文件规定,更为重要的是,看病贵、吃药贵的问题有望解决。但对于吃惯了以疗养医、以药养医、财政养医饭的医院和医生而言,如果在财政供给没有对其进行补漏,医疗收入没有很好增加的情况下,拿什么来补上药品零差率后的窟窿?这却是本轮医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而对监管者来说,除了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投入之外,如何防止取消“以药养医”制度之后,医院和医生另寻“钱途”,最终患者看病成本不降反增,医改效果最终无疾而终,这无疑是对管理层的智慧是一次考验。
首先,包括本次工作安排在内的诸多规定都要求,各地各医院基本上实行的都是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医院所需用药,必须通过招标才能进入医院,其本意旨在让各家药厂互相参与竞争,有效降低药品价格。但现在的状况是,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着诸多弊病。去年媒体爆出,一些地方的常用药品医院零售价和出厂价之间的巨大差价,当时记者随机选取了20种药品,对它们的出厂价、中标价和医院的零售价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这些药品从出厂价到医院零售价之间的中间利润都超过了500%,最高的一种名为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的药品从出厂到医院中间利润甚至高达2000%以上。我想即使现在实行“零差率”,只能了消医院的“明补价差”,并不能真正让医院“暗补价差”、医生回扣之风有所收敛。
其实,医院进销差价的体制内“明补价差”只占药费的很小部分,而很大部分都被医生回扣、中间环节等体制外的“暗补价差”吃掉。也就是说,如果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没有很好执行,并缺乏行政部门监管,那取消“以药养医”后,招标中标价马上会高得吓人,甚至比以前还高,即使实行医院药价进销“零差率”,患者一样还要用贵药,掏更多的冤枉钱。因此,破除“以药养医”让利患者这固然是好,但药品招标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在医改后要更加认真严格,绝不可偏废。
再者,按照此次的工作安排,在取消“以疗补药”后,政府肯定会通过强化财政支付和提高医疗检查费用等措施来弥补药品差率取消后,医院收入骤减漏洞。这本没啥问题,但是如果目前在过度医疗和检查问题还没有较好根治的情况下,那“以疗补药”不仅难以有效降低患者负担,而且还会变相成为医生和医院向患者多收费的“护身符”。因为是否应该检查、该检查到何种程度,患者因医疗专为知识的缺乏,往往并不清楚、明确,一些不良医生有可能在可检可不检的“模糊地带”,对患者过度检查、过度医疗,无需检查的项目也要检查,不该收藏费用照样收取,而且标准比以前更高。届时,患者不但没有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好处,还要为改革付出更高昂的代价。这恐怕与本次医疗改革的初衷背道面驰。
不管是破除“以药补医”,还是以其他形式的医疗改革,其最终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总体上要减轻患者看病负担,降低患者看病成本,而绝不是为了改革而进行改革,更不是为了解决某一领域的难题而陷入另一个难题的怪圈之中。所以要破除“以药补医”,实行“以疗补药”,最终实现“以陪补医”,真正解决困绕病患多年的“看病贵”问题。就必须要做到:一方面要解决好对医院药品的进价的监管,防止吃“暗差价”和拿回扣,另一方面要防止过度医疗问题。否则,就会从相对浅显“以药补医”泥潭走向要对复杂的“以疗补药”泥潭,当然政府对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的力度的多寡,也是本次改革能否成功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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