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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破发是在给谁“还债”?

(2011-01-24 15: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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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长久以来,在投资者心目中都抱着一个非常坚定的信念,新股是不败的,打新是不会亏损的。正因为新股不败神话很少破灭,所以投资基金、券商和其他机构投资者乃至中小投资者也都纷纷加入打新的行列之中。但进入2011年以来(截止到1月18日),上市新股21家,已有14家新股破发了,首日破发9只,破发新股约占今年以来上市新股的43%。

     也正是因为新股不败,A股的发行定价也因此越来越高,发行市盈率也越来越高,超募资金比例也越来越高,市场也因此在“三高”的氛围中,一天天前行着。也正是因为新股不败,人们对A股估值水平偏高(尤其是中小板、创业板)一直视而不见,甚至认为这种泡沫的存在是非常合理的。

     在高市盈率的背景下,如果新股始终不破发,中小投资者所信奉的“新股不败”的教条也就永远不破。基金、券商和社保等机构投资者,就可以利用中小投资者这一预期来获利。无论多高的价格他们都敢报,所以我们才看到新股IPO的估值水平日复一日的频频挑战我们的心理极限。也正是因为信奉这一教条,中小投资者无论多高的价格都敢接。那么基金、券商等机构投资者不论多高的申报价格中签的股票,都能届时顺利套现。基金、券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都因此获益了,而最后替他们“还债”的却是中小投资者。

破发后的冷静思考

  公募基金在破发时也会心疼,但其心疼的程度远逊于小散。这是因为,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与基金的业绩无关,决定于基金的规模。该他们拿的钱一分也不会少。我们现在该理解,为什么基金经理们无论多高的价格也敢申购。我相信,破发之上,券商心疼的程度也远逊于小散,因为他们该拿的承销费,可能会少一些但并不会少多少。我这才理解了,为什么无论多高的发行价券商敢于定了。证券发行中的利益分配格局,鼓励从高定价、从高报价申购而不鼓励合理定价、合理报价申购。新股破发,无疑教育了所有的投资者,但是这种利益格局不变,我们还将观察到,基金博傻式的价格申报和券商博傻式的发行定价。

如何改变这种利益格局?

  我认为:新股破发的重大意义因为它教育了中小投资者;但光破发还不够,因为基金、券商在证券发行中的利益获取模式不改,游戏规则不改,“三高”的游戏或许会再次被玩起。

  第一,现在确实到了要改革基金管理费计费方法的时候了。我建议基金的管理费、基金经理的个人收入,应与基金的投资绩效挂钩,与基金规模脱钩。试想如果公募基金的管理费和基金经理的收入与投资绩效挂钩,他们还会乱报价吗?乱报价就意味可能会产生浮亏,这直接影响到报价人的收入。

  第二,如果券商因为定价过高而发行失败,它会损失声誉,因为凡是它承销的证券,市场都会不太敢买;它会损失未来的客户,因为委托它承销时,如果再次失败将会怎样?只有新股发行失败了,券商就会长些记性,券商就会为了避免发行失败而更为理性地估值。

    第三,管理层应该适当进行窗口指导。由于新股发行制度采用的是审核制,而非发达国家所用的注册制,也就是说新股发行并没有完全市场化。所以通过发审委的上市公司即是稀缺资源,上市公司虽然通过发审委的难度系数较高,但一旦通过后,其报价就会出现过高的现象!所以如果新股发行的市盈率高出其同行型上市公司幅度太大时,管理层应该适当的予以窗口指导,使其市盈率回到合理的估值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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