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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骨禅 [Hislife]

(2010-08-06 12:02:38)
标签: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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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的西欧电影业曾出产过大量以非洲食人族,或蛮荒原始部落为题材的CULT电影,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亦千篇一律。基本上,不外乎一个以Harrison Ford为蓝本的男主角,一个以娇丽似Brigitte Bardot的波霸女主角,不小心误闯至原始部落。而通常,他们一开始并不以为意,直到一见那散落一地的碎骨,抑或一个个串成珠串的骷髅头晃荡至自己眼门前,方乃大呼小叫,随之,开始一段伴随着香艳与鲜血的亡命之旅。

 

 

确然,那一根根白骨,一枚枚头骨,寻常人看来,都是能骇破人心脾的玩意。尽管人人皮肉下藏着206块骨头,但多数人宁愿每天擦拭表面肮脏的皮肤,也对皮肉下的根根基底视而不见——甚至是敬而远之。因在现代人们的潜意识中,骨头向来都与死亡、痛苦之类的负面词汇联系在一起。这一点在殖民时期的海盗文化中被加倍放大,海盗们给船只挂上骷髅图案的旗帜的行为,其实与动物们撒尿以划分地域如出一辙——其产生的作用亦等同于二战后兴起的PUNK文化中的骷髅——始终是给外来者施以恐惧的符号象征。穿着、佩戴上了骷髅图案的家伙,即使之前是个神经兮兮的懦夫,也转瞬间不可一世了起来,他好像逢人就在叫嚣:“我很危险,别碰我!”

 

 

但是,流行文化天生有种转变事物属性的魔力,这种魔力之大,能达本末倒置的地步。亚文化能成主流文化,少数人也能扩散成多数人,同样,恐惧也能平易近人——甚至是滑稽可笑。这种影响是方方面面的,既有从时装渠道传达出的——时装设计师Alexandre Herchcovitch在他2010秋冬季男装系列中,将所有模特都清一色化妆为一个骷髅头。但显然,走在光天百日下的骷髅头是无恐怖可言的。更可笑的是,美国街牌LRG也曾在前两年出过一款骷髅印花帽衫,穿上它,将拉链拉到头顶,你就化身为了骷髅。美国说唱歌手Kanye West曾穿过它——看起来很滑稽;流行艺术家Kaws最拿手的就是玩弱化骷髅的把戏,将原本恐怖的事物,变成了状若可爱的玩具,这或许是他受欢迎的原因。

 

 

但事实上,不论是“恶骷髅”还是“善骷髅”,其意义都是不准确的。骷髅就是骷髅,本身并不带任何倾向。一家名为Eizo的高端显示器生产商最近推出了他们2010年月历,找来了香艳名模出镜,却是用X光拍摄,虽摆的都是性感撩人姿势,但你啥都看不到。却似乎切中了白骨文化的要害。

 

 

佛家里早在千百年前对此研究透彻,因而有了大名鼎鼎的法门——“白骨观”——个人从细枝末节开始观象,逐渐将自己观象为一尊骷髅。唐伯虎亦曾作诗:“前程两袖黄金泪,公案三生白骨禅。”说的就是他个人对肉身白骨的见解——几近此法门要义:“此观成就,一切贪爱自然消亡”。既为白骨,便无一切爱欲情愁。还你一个本来清净自在面目,如此白骨,才可堪为不偏不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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